一、合同编号:11N01038505520264601

二、合同名称:2026-2027学年英吉沙县教育系统营养餐高中阶段(米、面、油、调料、糕点、牛奶、酸奶、馕)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XJFZYCG(GK)-2026-033

四、项目名称:2026-2027学年英吉沙县教育系统营养餐高中阶段(米、面、油、糕点、牛奶、酸奶、牛肉、羊肉等)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教育局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新城区人民路 联系方式:19326996686 供应商(乙方):新疆疆味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工业园区特色食品产业园 联系方式:1931688616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米、面、油、调料、糕点、牛奶、酸奶、馕(详见附件) 数量:1.00 单价(元):22425841.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米、面、油、调料、糕点、牛奶、酸奶、馕 2.合同金额(元):22425841.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指定时间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8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附件信息:米面油合同.pdf英吉沙县教育系统2026-2027学年高中段学生食材(米面油、调料、糕点、牛奶、酸奶、馕)采购合同英吉沙县教育局2026年8月2026-2027学英吉沙县教育系统高中阶段营养餐(米面油、调料、糕点、馕、牛奶、酸奶)采购合同甲方:英吉沙县教育局(全县高中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53123010385055X乙方(供货方):新疆疆味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123MA79HN2H5R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招投标文件》《2026-2027学英吉沙县教育系统高中阶段营养餐(米面油、调料、糕点、馕、牛奶、酸奶)政府采购项目编号:(XJFZYCG(GK)-2026-033号)、中标通知书》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2026-2027学英吉沙县教育系统高中阶段营养餐(米面油、调料、糕点、馕、牛奶、酸奶)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供货服务期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止;合同期内,国家、自治区如发布新的规定,按照国家、自治区新的规定执行,乙方拒不执行视为根本违约。

二、合同金额、食材供应的品种及单价、数量(一)预计年采购金额为人民币22425841元(本合同具体金额:学校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之外的实际发生采购金额,最终以实际配送数量进行结算),合同总价款包含税金、运费、装卸费等因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的总价款。甲方支付每一批货款前,乙方均应当向甲方提交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支付而无须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不履行合同。(二)本次招标实行定点采购的食堂原(辅)材料内容、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规格以《2026-2027学英吉沙县教育系统高中阶段营养餐(米面油、调料、糕点、馕、牛奶、酸奶)采购项目投标文件》为准,合同后附投标分项报价清单。

三、交货地点、数量及验收第1页共1页一)交货地点:乙方将食材配送至全县高中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原则上送至学校食堂。(二)数量: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的配送验收单为准。应保证斤两的准确性,甲方人员在过秤验收时,乙方需配合甲方学校人员开展过秤验收工作,乙方必须为甲方学校提供质量合格的食材,并在每批次配送时现场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三)验收:1.若本合同货物分批次交付甲方全县高中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乙方对任意一批货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合同质量约定,致使该批货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在货物运输、装卸、搬运过程中所产生的人身、财产损害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货物送至甲方指定收货地点并由甲方验收前毁灭损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2.在收到配送货物的现场,学校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食堂管理员及教师代表等同时按国家相关标准及合同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字(3人或以上)按照确定的订货清单验收,并在交货清单上签字加盖公章视为有效。乙方每次送货时必须提供一式四份的送货清单(一份甲方留存、二份乙方留存、一份甲方与乙方结算时使用),甲方验收后由甲乙双方签字核认,作为送货凭证,验收过程中乙方应有人在现场参与验收,确保验收过程公平公正。3.如甲方对产品的质量、数量、等级、包装有异议的,应在验收时向乙方提出,对不符合质量及参数的品种,甲方有权退货和要求乙方换货,乙方应及时处理、解决,不得影响学校为学生供餐。甲方退货应出具书面凭证并备注原因,退换货物的风险和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的,乙方应予以全额赔偿。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一)结算:学校在乙方物资验收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无误后,乙方持经税务机关认可的投标企业的正规发票(按照清单所列示学校开具)。在中标通知书下发后,按实际供餐学生人数、数量为准,乙方在每月初(5日前)提交上月的实际供货汇总表、清单及相关票据(除节假日外),先由学校及资助中心初审,8日前再交由财务人员审核,并向同级财政提交资金支付申请,于15日前(除节假日外)款项按月支付至供应商。(特别注明: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费用前,第2页共1页乙方应向甲方开具与甲方付款金额等额的合规增值税【普通】发票,作为甲方付款的依据。因乙方未按时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开具增值税发票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暂不支付相应的费用,并不承担延迟支付责任。乙方应按约定履行义务,交付成果期限不顺延。)。若未按时上交导致无法及时拨付款项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乙方无权以此拒绝后续配送,如因国家下拨经费不及时,适当顺延付款期限,节假日顺延。(二)付款方式:公对公银行转账。本合同项下的价款应支付至乙方指定的下述银行账户,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收款人:新疆疆味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吉沙支行账号:3012345009200062897如果乙方的开户银行或账号发生变更,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甲方相关付款期7日前,就该变化书面通知甲方。如因乙方未及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甲方支付相应款项,甲方将不承担逾期付款的任何责任。乙方充分理解甲方使用财政资金付款,需执行财政资金支付制度及单位内部资金支付管理审批等有关规定,乙方同意如因财政支付审查、财政支付管理流程、预算下达及单位内部支付审批流程等非甲方主观原因导致合同价款未按期支付,甲方不承担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亦不得以此为由迟延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三)结算价格:以《2026-2027学英吉沙县教育系统高中阶段营养餐(米面油、调料、糕点、馕、牛奶、酸奶)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的中标单价为准。

五、履约保证金及《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一)乙方需依法向甲方缴纳中标总价8%的履约保证金或提供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的中标总价8%的履约保函,合计1794067.28元(大写:壹佰柒拾玖万肆仟零陆拾柒元贰角捌分)。(二)按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最终学生人数在规定期限内购买不低于1.27元/人学生保险金(乙方需将拟购买的险种和保险公司提交甲方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并将购买凭证提交甲方备案。(三)保证金用于以下用途:1.因食材原因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时,用于第一时间救治师生,乙方需无条件配合甲方启用履约保证金。第3页共1页2.因乙方原因不能履约,导致学校、师生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启用履约保证金予以赔付。3.当保证金不足时,乙方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补足保证金。4.如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违约行为需缴纳违约金时拒绝或未按期限缴纳,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若启用后仍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乙方应无条件支付。5.当合同履行期满,甲方对本项目进行验收评价合格后,甲方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无利息返还给乙方。

六、食材质量要求(一)食材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乙方第一次供货时,供应商随货向甲方全县高中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提供加盖公章的供货商和制造商资质复印件,每批次供货时,随货提供所配送食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的官方或官方授权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全项目检验报告,并提供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法定证明材料。检验报告应涵盖本次供货产品的批次、规格、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检验依据及检验日期等关键内容,且各项指标需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及产品执行标准。检验报告每季度更新一次,每次更新的检验报告需覆盖当前供应的食品品类及批次,确保学校及时掌握所采购食品的全面质量状况。(二)食材质量:乙方在合同期内要严把质量关,明确进货渠道,建立台账,杜绝“三无”产品、劣质原料进校园。乙方提供甲方所需食材同时随货附带加盖相应货物生产厂家资质(若乙方为经销商则应提供厂家资质及经销商资质)、质量承诺保证书等说明材料及检验、检疫报告、台账记录及其他甲方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供应的食材要适15合实际操作,减少边角余料,合理节约,降低成本,杜绝浪费。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三)乙方提供的食材安全、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法律法规,如出现质量问题(含相关部门或机构随机抽检中产生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退货赔偿要求,因食品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甲方(全县高中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出现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七、供应方式为确保供餐质量,有效降低采购成本,乙方为甲方供应的食品原第4页共I页料“统一采购、统一配送”。以乙方为主体全面负责师生食品供应安全,负责食品的原材料与副食品的采购与配送及食材检验,做好相关自检记录,并按食品安全要求和财务要求向甲方提供相关票证。

八、配送要求(一)由各全县高中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用餐食谱并提前48小时把食材需求量提交给乙方,乙方严格遵守约定配送时间,根据各学校实际需求量,米、面、油、调料每月配送2次(每月至少配送两次,学校库房大的可以每月配送一次);馕按照食谱前一天配送,糕点、每周配送3次,牛奶、酸奶根据学校实际需求配送。乙方必须按甲方所规定的时间将货物配送到位。若乙方未能按时配送,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第三项约定处理。乙方应当保持联系方式24小时畅通,配送过程中产生的损耗由乙方自行承担。(二)货物补送:甲方全县高中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有需临时加送货物(提前12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无条件送达(每月1-3次为限)。(三)乙方按照全县高中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提供的购货申请单内容和要求进行配送,具体的配送时间根据各个学校的实际情况确定,并随货开具食品原料配送单。(四)全县高中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食品管理员查验食品原料,校领导审核无误后,分别在食品配送单上签名确认,全县高中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根据配送单做好台账及公示工作。(五)原料的接收查验。乙方必须按照投标的中标品牌供应食品原料,必须确保食品原料的质量。乙方每批次配送食品原料时,必须向甲方全县高中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提供产品检验检测相关报告、生产厂家的出厂抽检报告及产品检验合格证等国家规定的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六)食品储存。乙方要在仓库配备必要的食品原料储藏保鲜设施,配备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防虫、防蝇、防霉变等设施并能正常使用;食品原料储藏应当分类、分架、离地安全管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建立健全进出库管理制度,并落实双人管理;乙方需在库房安装监控设备,具有回放功能、联网,并统一接入甲方指定的监控平台,乙方须免费指导学校建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储藏仓库。若乙方未按要求安装设备或接入监管平台,甲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整改完成,按照合同约定违约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