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长春农博园煤炭采购项目(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6年长春农博园煤炭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29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6-08-07244-项目名称:2026年长春农博园煤炭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元):7000000最高限价(元):3500000,3500000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2026年长春农博园煤炭采购项目(二次)一标段 数量: 预算金额(元):3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6年长春农博园煤炭采购项目(二次)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2026年长春农博园煤炭采购项目(二次)二标段 数量: 预算金额(元):3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6年长春农博园煤炭采购项目(二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止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标项2: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04日至2026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9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9日 09:00 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区管委会402(长春净月采购中心)开标室-0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农业博览园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净月大街4775号 联系方式:0431-81985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恒丰国际A座 联系方式:13843108382 项目联系人:高健初审:曹杰复审:曹杰终审:张嘉玲附件信息:2026年长春农博园煤炭采购项目(二次).doc391.3K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长春农博园煤炭采购项目(二次)品目采购单位长春农业博览园行政区域吉林省公告时间2026年09月04日 11:1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9月04日至2026年09月11日每日上午:00:00 至 00至12:00:00下午:12:00 至 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9日 09:00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区管委会402(长春净月采购中心)开标室-02预算金额¥700.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高健项目联系电话13843108382采购单位长春农业博览园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净月大街4775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31-81985166代理机构名称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恒丰国际A座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8431083822026年长春农博园煤炭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M-2026-08-07244采购人:长春农业博览园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八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资格审查)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7第四章合同条款30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3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91.第一章招标公告(资格审查)项目概况2026年长春农博园煤炭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9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M-2026-08-07244;2、项目名称:2026年长春农博园煤炭采购项目(二次);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总金额700万元;5、最高投标限价:700元/吨6、标段划分:标段划分标段编号标段名称采购预算采购需求一标段 JM-2026-08-07244-12026年长春农博园煤炭采购项目(二次)一标段350万元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二标段 JM-2026-08-07244-22026年长春农博园煤炭采购项目(二次)二标段350万元6、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止;7、供货地点:长春农业博览园锅炉房内;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本项目兼投不兼中。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4.信誉要求:①近三年(2023年至今)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近三年(2023年至今)内供应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本项目属于工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7.1.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煤炭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煤炭检测报告(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7.2、供应商必须在长春市区域内至少有储煤货场1个,静态库存量不得低于1万吨(提供购煤合同或购煤发票等相关证明资料及储煤量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9月4日上午8:30起至2026年9月11日下午23:59止;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网上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6年9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第二开标室标室;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发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长春农业博览园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净月大街4775号联系方式:0431-81985166(张嘉玲)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恒丰国际A座联系方式:曹杰1384310838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曹杰电话:138431083824.监督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1.1.1.1.1.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采购人:长春农业博览园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净月大街4775号联系人:张嘉玲电话:0431-81985166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恒丰国际A座联系方式:曹杰 138431083823项目名称2026年长春农博园煤炭采购项目(二次)4项目编号JM-2026-08-072445采购预算及报价方式一标段采购预算:350万元;二标段采购预算:350万元;报价方式:单价报价,投标限价700元/吨,超出此价格按废标处理6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格及单价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7号),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负责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注:根据财政部财库〔2026〕2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