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友谊医院2026年第一批信息化建设及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LCG-2026GK-012号
二、项目名称:伊犁州友谊医院2026年第一批信息化建设及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1中移建设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18号(综合楼9层906、907、917)投标报价:560000(元)91.162新疆合力信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投标报价:598000(元)93.93北京锐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1号院1号楼-2至7层101内3层311号投标报价:587000(元)92.594伊犁华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新疆伊犁州伊宁市塞外明珠高层2单元1404室投标报价:729275(元)93.2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1标项一:智慧患者随访管理系统智慧患者随访管理系统健海智宣教系统V3.014800002标项一:智慧患者随访管理系统智慧患者随访管理系统接口健海定制1800003标项二:围产期保健管理系统围产期保健管理系统项目跃医通V1.015405004标项二:围产期保健管理系统服务器中科可控R520 H401500005标项二:围产期保健管理系统台式计算机宝德网安BD-D1108Q175006标项四:办公自动化设备低端计算机长城长城凌云BH98L商用台式计算机9847357标项四:办公自动化设备A4黑白激光打印机奔图奔图P3312DN黑白激光打印机6412958标项四:办公自动化设备A4票据针式联想联想 DP518 票据针式打印机118009标项四:办公自动化设备条码打印机佳博佳博GP9025条码打印机1999510标项四:办公自动化设备A4扫描复印一体机联想联想GM265DN黑白激光多功能一体机3298011标项四:办公自动化设备显示器联想联想显示器3125012标项四:办公自动化设备医保卡刷卡器德卡德卡T10多功能读写器5350013标项四:办公自动化设备投影仪爱普生爱普生CB-FH06 投影机1450014标项四:办公自动化设备音响先科先科258MAX户外音响1835015标项四:办公自动化设备A3多功能彩色打印+复印+装订功能设备得力得力M351CR彩色数码复合机17990016标项四:办公自动化设备可移动电脑台车江洋江洋C06-B可移动电脑台车8465017标项四:办公自动化设备无线扫码枪鑫赢宝鑫赢宝X-6221B扫描枪4380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标项三:重大慢病健康管理平台定制开发重大慢病健康管理平台按照重大慢病健康管理平台进行交付按招标文件要求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交付按招标文件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辉江,陈俊卿,吴玉川,潘德红,张懿(第1、2、3、4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友谊医院地 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重庆路58号友谊医院联系方式:0999-80968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 址:伊宁市广东路52号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联系方式:1809768800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龙电 话:18097688008附件信息:伊犁州友谊医院2026年第一批信息化建设项目8.5.pdf693.5K中小企业声明函719.9K中小企业声明函83.8K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145.8K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615.1K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46.0K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227.2K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伊犁州友谊医院2026年第一批信息化建设及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品目采购单位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友谊医院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6年09月04日 11:16评审专家名单潘德红,陈辉江,张懿(第1、2、3、4标项采购人代表),吴玉川,陈俊卿总中标金额¥247.430000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龙项目联系电话18097688008采购单位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友谊医院采购单位地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重庆路58号友谊医院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9-8096866代理机构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地址伊宁市广东路52号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097688008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伊犁州友谊医院2026年第一批信息化建设及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LCG-2026GK-012号采购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友谊医院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采购需求第四部分招标组织程序第五部分招标结束后注意事项第六部分投标文件范本格式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1采购项目称伊犁州友谊医院2026年第一批信息化建设及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编号YLCG-2026GK-012号2采购人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友谊医院联系人松哈尔联系电话0999-80968663采购代理机构称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伊宁市广东路52号4招标内容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标项一:智慧患者随访系统1套600000标项二:围产期保健管理系统1套800000标项三:重大慢病健康管理平台1项600000标项四:办公自动化设备1批741800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8投标文件的组成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9投标文件有效期自开标时间起90日内10招标文件取得时间2026年08月10日至2026年08月19日1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中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1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1日10:30点(北京时间)13投标人资质审查时间2026年09月01日10:30点(北京时间)14开评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供应商无需要到达现场,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始时间后30分钟内,进行解密电子投标文件。15公告发布媒体《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16中标通知书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发出17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18合同履行期限标项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交货;标项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交货;标项三: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交付;标项四: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交货;19项目质保期限标项
一、标项三: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标项二: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软件系统1年,硬件质保3年。标项四: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低端计算机及A4扫描复印一体机3年,其余1年,具体详见第三部分第一章。20项目实施地点伊宁市重庆中路58号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一章招标说明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参加伊犁州友谊医院2026年第一批信息化建设及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的合格投标人。2、名词定义下列术语和缩写的定义为: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即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友谊医院。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3“投标人”系指有资格的投标人(制造商或代理商)及投标人代表。2.4“货物”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向交易中心提供的一切设备、附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材料。2.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必须承担的保修、技术协助、培训及其他类似的责任。3.投标费用3.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凡参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2投标人被视为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各种情况以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4.招标文件的构成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商务要求第四部分招标组织程序第五部分招标结束后注意事项第六部分投标文件范本格式5.对招标文件质疑与答复5.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资质要求、技术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商务阐述等)有异议的,应当自合法渠道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提出。5.2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同时将质疑答复抄送交易中心。5.3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必须一次性提出,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则视为投标人完全同意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6.对招标文件质疑与答复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资质要求、技术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商务要求等有异议的,应当自合法渠道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提出。6.2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同时将质疑答复抄送交易中心。6.3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必须一次性提出,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则视为投标人完全同意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7.招标文件的询问、澄清或修改7.1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须在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规定的询问方式和时间提交给采购人或交易中心。7.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交易中心将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交易中心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7.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交易中心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交易中心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7.4对于没有提出疑问又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7.5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其他答复等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第二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8.投标资质投标人必须提交能够证明其具有履行本采购项目合同能力的资质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非中文资质证明文件必须提供译文证明文件。8.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2)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半年内一个月财务报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原件扫描件(格式附后)】;(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为其员工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格式附后)】;(8)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有无违法违规行为,也是资格审查的内容【投标人可不提供截图】;8.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8.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8.4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