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萧山区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及质量控制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330109266020010000030-ZJZY-2026-059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萧山区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及质量控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1.中标结果: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1总价:698500(元)杭州曙兴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园六路1405号2幢88.54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2025年度萧山区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及质量控制项目2025年度萧山区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及质量控制项目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孙翀颖,何建新,吴佳(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范立君,倪佳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2.采购代理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照下表服务类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服务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3.服务费缴纳账号:开户名称:浙江中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金城路支行银行账户:12022254091002589214.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477.5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育才北路50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陈霞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617971质疑联系人:朱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1-8262755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中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185号商会大厦B座27层03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郭工/高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58197182,0571-82750185质疑联系人:徐先生质疑联系方式:13732262255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传真:/联系人:朱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附件信息:供应商未中标情况说明.docx10.5K中小企业声明函277.6K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萧山区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及质量控制项目品目采购单位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杭州市萧山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6年09月04日 11:16评审专家名单孙翀颖,何建新,吴佳(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范立君,倪佳文总中标金额¥69.850000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郭工/高工项目联系电话13958197182,0571-82750185采购单位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杭州市萧山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采购单位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育才北路508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1-89617971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185号商会大厦B座27层03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958197182,0571-827501852025年度萧山区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及质量控制项目项目编号:330109266020010000030-ZJZY-2026-059资格文件部分投标人名称:杭州曙兴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9月2日资格文件部分目录
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二、联合协议(如果有)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
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浙江中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我方参与2025年度萧山区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及质量控制项目【招标编号:330109266020010000030-ZJZY-2026-059】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四)本次所提供的所有货物、服务知识产权来源合法,我方系合法权利人或者已取得合法授权。我方保证上述货物、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因我方原因导致采购人面临第三方侵权索赔,我方将全权负责处理并承担最终赔偿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杭州曙兴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9月2日注: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的相关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除提供上述《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外,还需提供下列材料:总公司(总机构)的授权书或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二、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无。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杭州曙兴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9月2日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的2025年度萧山区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及质量控制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年度萧山区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及质量控制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杭州曙兴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3人,营业收入为498.4万元,资产总额为230.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杭州曙兴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9月2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应按本格式和要求填写。其中,标的名称和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规定的要求填写,不得缺漏(声明函格式内容中已填写的,无需改动);标记“①”处填写企业名称;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结合所填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种企业类型中的其中一种在标记“②”处填写。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无。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杭州曙兴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