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柳城经济开发区皓珑轮胎西侧挡墙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朝阳柳城经济开发区皓珑轮胎西侧挡墙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撰写单位:辽宁大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9-04项目概况朝阳柳城经济开发区皓珑轮胎西侧挡墙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6-211321-00103 项目名称:朝阳柳城经济开发区皓珑轮胎西侧挡墙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3517267.23 最高限价(元):3517267.23 采购需求:查看 土方工程、挡土墙工程。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工(具体日期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含)以上职业资格,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持证上岗。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9月04日17时00分至2026年09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方式:线上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招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如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在开标现场须携带CA解密工具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也可以由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朝阳柳城经济开发区(本级)地址: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二十家子镇兴隆岗村联系方式:0421-70158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大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四段34号楼303C号602室联系方式:0421-0000000邮箱地址:929503824@qq.com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县银禾支行账户名称:辽宁大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0683070104000946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建宇电话:18742123528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朝阳柳城经济开发区皓珑轮胎西侧挡墙工程项目品目采购单位朝阳柳城经济开发区(本级)行政区域朝阳县公告时间2026年09月04日 11:30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9月04日至2026年09月11日每日上午:17: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9月17日 09:0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预算金额¥351.726723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建宇项目联系电话18742123528采购单位朝阳柳城经济开发区(本级)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二十家子镇兴隆岗村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21-7015811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大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四段34号楼303C号602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21-0000000附件:附件1附件9 工程类-竞争性磋商文件.doc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工程类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名称:朝阳柳城经济开发区皓珑轮胎西侧挡墙工程项目编号:JH26-211321-00103编制单位:辽宁大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目录采购公告1第一章供应商须知4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27第三章图纸、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481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52第五章评审办法53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671.朝阳柳城经济开发区皓珑轮胎西侧挡墙工程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朝阳柳城经济开发区皓珑轮胎西侧挡墙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6-211321-00103项目名称:朝阳柳城经济开发区皓珑轮胎西侧挡墙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3517267.23最高限价(元):3517267.23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内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工(具体日期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本项目(否)采用“暗标盲评”评审方式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含)以上职业资格,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持证上岗。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9月04日17时00分至2026年09月11日17时00分(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方式:线上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时间:2026年09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招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如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在开标现场须携带CA解密工具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也可以由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朝阳柳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二十家子镇兴隆岗村联系方式:1520421155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大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四段34号楼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