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S2026(GK)-025

二、项目名称:疏勒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1新疆辰亚商贸有限公司新疆喀什地区疏勒县山东物流园贸易区广源路3-1号投标总价:536000(元)85.1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1疏勒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迈瑞BC-750ONRCS1套4488002疏勒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酶标仪安图PHOMO型1套800003疏勒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程控平面摇床/水平旋转仪沃信VSZD-IIIAB型1套72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春华,李群,王荣,陈德勇,胡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要求,经采购单位与招标代理公司协商确定,代理服务费按照中标金额的1.5%收取(不足5000元的按照5000元收取)。(由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04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疏勒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地 址:疏勒县恰江路6院联系方式:高春艳 1357933776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 址: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陕西大厦12楼1202室联系方式:刘晓宁 1788138198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晓宁电 话:刘晓宁 17881381986 附件信息:中标公告.docx21.9K8.10(定稿)招标文件-疏勒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pdf579.9K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关于疏勒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疏勒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委托,对“疏勒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结果公告如下:1、项目名称:疏勒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XS2026(GK)-025

三、采购单位名称:疏勒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四、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26年08月10日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五、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3日11:00(北京时间)

六、评标结果如下:评标委员会成员:王荣(组长)、陈德勇、胡梅、高春华、李群中标供应商:新疆辰亚商贸有限公司地址:新疆喀什地区疏勒县山东物流园贸易区广源路3-1号联系人:罗文涛联系电话:13030590333中标金额:小写:¥536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叁万陆仟元整中标服务费:8040.00元(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执行,由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序号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元)规格型号1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迈瑞1套448800BC-750ONRCS2酶标仪安图1套80000PHOMO型3程控平面摇床/水平旋转仪沃信1套7200VSZD-IIIAB型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疏勒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地址:疏勒县恰江路6院联系方式:高春艳1357933776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陕西大厦12楼1202室联系方式:刘晓宁1788138198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晓宁电话:17881381986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09月04日疏勒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XS2026(GK)-025采购人:疏勒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联系人:,高春艳联系电话:,13579337767代理机构: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刘晓宁联系电话:,17881381986日期:2026年08月目录第1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及评标六确定中标第2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1.开标一览表;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①若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②若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③若所投产品不属于上述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可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5.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十二个月的新公司可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6.依法缴纳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7.依法缴纳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证明;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首页-信用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查询为准);.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凭证;11.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银行基本账户信息(包含:银行账号及开户行名称);.12.供应商可提供有利于投标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书2.投标分项报价表3.货物说明一览表4.技术规格偏离表5.商务条款偏离表6-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6-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8.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9.供应商可提供有利于投标的其他证明材料10.投标文件格式范本第3章投标邀请—1—第4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5章采购需求及项目要求

一、采购需求:(一)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技术参数(二)酶标仪技术参数(三)程控平面摇床/水平旋转仪技术参数

二、项目要求:(一)报价要求(二)所招产品的质量要求(三)项目的交货期和交货地点(四)付款方式和质保期(五)售后服务(六)实施方案及培训方案(七)验收(八)其他要求第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初步评审—资格性审查表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综合评分表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2—招标文件项目编号:XS2026(GK)-025第一册—3—第1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作为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4—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标项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供应商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标项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5.1招标文件分为三册共7章,内容如下:第一册第1章供应商须知第2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册第3章投标邀请第4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5章采购需求及项目要求第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三册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2如本文件的前后内容不一致,以最后描述为准。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为了保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将—5—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供应商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