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异形家具等零星采购项目中标公告(JH26-210000-05083(LNZC2026-0346))
一、项目编号:LNZC2026-0346计划编号:JH26-210000-05083
二、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异形家具等零星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分包编号:001(LNZC2026-0346-1)供应商名称:沈阳吉荣伟业家具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玫瑰街136-2号中标金额:859700.00元评审得分:87.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不含采购人代表)曲景章、谭幕华、刘丽凤、邱志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地址:沈阳市三好街36号采购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49661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项目联系人:韩蕊联系电话:024-23447956合同返回咨询:024-23447775、024-23447733;质疑咨询:024-23447736、024-23447750;保证金咨询:024-23447726使用辽宁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未中标供应商查询得分和排序的可登录辽宁政府采购云平台(辽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ccgp-liaoning.gov.cn/login)。查询具体路径:项目管理-找到所投项目-点击“更多”-点击“查看采购结果”使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未中标供应商查询得分和排序的可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TPBidder/)查询具体路径:找到所投项目-采购业务-点击“评标结果查询”说明:访问辽宁政府采购网的用户,如无法查看附件信息,请访问“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ln.gov.cn/)”搜索该项目,查看对应附件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09月04日 附件: LNZC2026-0346.doc LNZC2026-0346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分项报价表本国产品声明函.docx (适用于不进行资格预审的公开招标项目)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货物类公开招标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异形家具等零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NZC2026-0346编制单位: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目录4第一章投标人须知28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70第三章货物需求111第四章评标方法160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表 条款号 项 目 内 容 1.1 采购人 名 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地 址:沈阳市三好街36号联系人:陈老师电 话:02496615-15190 1.2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联系人:张俊杰电 话:024-23447739 1.3.4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无 1.3.5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否 1.3.6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 1.3.7 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没有 1.4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1.4.8 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 无 2.2 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预算金额:890000元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表下方“分包详细信息表” 4 计量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6.1 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不组织 10.3 核心产品 品目号:1-2 产品名称:定制木质储物柜 11.3 样品或演示 需要提供样品(样块):1.递交样品(样块)的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递交样品(样块)地点: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西侧样品室(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LED屏左侧入口) 递交样品(样块)采购单位联系人:陈老师 递交样品(样块)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2496615-15190递交样品(样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联系电话:024-23447738注:递交样品(样块)仅限开标当日递交,并在递交样品(样块)的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未按照递交样品(样块)的截止时间、递交样品(样块)地点递交的,样品(样块)将被拒收。2.样品(样块)要求密封或遮挡提交,并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保证密封或遮挡状态。样品(样块)外包装需注明投标人名称。3.样品(样块)(样块)制作的标准和要求:三聚氰胺饰面板:(尺寸长200mm±20mm *宽200mm±20mm *厚18mm±2mm):1块; (2)超纤皮:(尺寸长200mm±20mm *宽200mm±20mm ):1块 ;(3)绒布:(尺寸长200mm±20mm *宽200mm±20mm ):1块 ;(4)海绵:(尺寸长200mm±20mm *宽200mm±20mm ):1块 ;(5)缓冲铰链:1个;(6)带喷塑涂层的钢板:(尺寸长200mm±20mm *宽200mm±20mm *厚≥0.8mm):1块;4.样品(样块)的封存及退回:中标人的样品(样块)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样块),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中标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中标人自行领回或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不需要提供演示 12.1 投标报价货币要求 所有投标文件中均按人民币货币进行报价。 13.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采购公告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保函/支票 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详见采购公告4、保证金退还方式:网上自动退款5、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024-234477266、其它:无(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日 16.1 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份数 □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该项目为电子标,请按采购公告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18.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20.1 开标时间、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组成,共5人。 25.1 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详见评标办法 27.2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29.2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3 31 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数量:1 35.1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6 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39.3 质疑 1.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是指: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和商务条款、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提出的询问及质疑,应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质疑经办人:陈老师电话:02496615-151903.投标人对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询问、质疑,应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采购中心质疑经办人:许晶淼 周璐电话:024-23447736 024-234477504.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5.接收质疑的方式:质疑供应商应通过系统线上提交电子质疑函,无法通过系统提交的,采用现场递交、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形式的质疑函。包详细信息表 包号 分包产品名称 最高限价(元) 保证金(元) 评审办法 价格打分法 LNZC2026-0346-1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盛京医院异形家具等零星采购项目 890000 0 综合评分法 最低价优先法 二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表1.1款。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表1.2款。★1.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表1.3.4款中规定的资格条件。1.3.5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款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进口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但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款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6若投标人须知表1.3.6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7若投标人须知表1.3.7款中写明采购的产品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如投标人须知表1.4款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表1.4.8款。★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为防范化解廉洁风险,保证公平公正,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