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ZMZB2026GCDX-271
二、合同名称:航空航天柔性材料研发设备购置与配套设施建设基础测试系统平台化学类实验教学设备建设模块
三、项目编号:ZMZB2026GCDX-271
四、项目名称:航空航天柔性材料研发设备购置与配套设施建设基础测试系统平台环工类实验室设备更新模块及化学类实验教学设备建设模块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西安工程大学地址:金花南路19号联系方式:029-81369288供应商(乙方):陕西众康锶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二路海璟国际C2座2416-X218室联系方式:15319275746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1电致化学发光检测仪1(套)¥195,500.00¥195,500.00MPI-EII2恒温水浴锅等1(批)¥228,100.00¥228,100.00HH-S2 PHS-3C BPG-9070A GT224C 100L WZZ-2S DPCY-6C EM-3D NDCH-1 GT203C GH-30 UPT-I-100L合同金额: 423,6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贰万叁仟陆佰元整履约期限:2026年09月02日至2026年10月01日履约地点:西安工程大学临潼校区环化学院(部门)指定地点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0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包2:航空航天柔性材料研发设备购置与配套设施建设基础测试系统平台化学类实验教学设备建设项目合同.pdf西安工程大学2026年09月03日 合同编号:航空航天柔性材料研发设备购置与配套设施建设基础测试系统平台化学类实验教学设备建设模块采购项目供货合同需方(以下简称“甲方”):西安工程大学供方(以下简称“乙方”):陕西众康锶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下列条款,共同严格履行。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商标生产厂商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金额(万元)备注1电致化学发光检测仪MPI-EII瑞迈西安瑞迈分析仪器有限责任公司套119.5519.552恒温水浴锅HH-S2予华仪器巩义市予华仪器有限责任公司套100.060.63酸度计PHS-3C雷磁雷磁(上海)科技有限公司套50.180.94程序控温型电热鼓风干燥箱BPG-9070A一恒上海一恒科学仪器有限公司套50.391.955电子分析天平GT224C佑科仪器上海佑科仪器仪表有限公司套20.651.36冷冻柜100L新飞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套10.080.087数字式自动旋光仪WZZ-2S申光上海申光仪器仪表有限公司套40.883.528饱和蒸汽压测定实验装置DPCY-6C南大万和南京南大万和科技有限公司套20.981.969数字电位差综合测试仪EM-3D南大万和南京南大万和科技有限公司套40.451.810乙酸乙酯皂化反应实验装置NDCH-1南大万和南京南大万和科技有限公司套20.450.911精密电子天平GT203C佑科仪器上海佑科仪器仪表有限公司套40.31.212电阻测试仪GH-30高恒仪器河南高恒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套15.955.9513纯水机UPT-I-10OL优普四川优普超纯科技有限公司套12.652.65合计金额(大写):肆拾贰万叁仟陆佰元整(含税)合计金额(小写):423600.00元
二、质量标准:1.乙方提供的物资(设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采用该产品有关行业标准(取较高标准)。2.甲方对乙方所供物资(设备)有具体技术指标及系统功能要求的,该技术指标及系统功能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作为质量验收标准。3.以招投标方式采购的物资(设备),招标文件对质量有特殊要求的以双方签字确认的技术协议为准。
三、交货日期、方式及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到货、安装调试、运行并交付使用,交货地点为西安工程大学临潼校区环化学院(部门)指定地点。
四、质保及售后承诺1.物资(设备)自甲方出具书面验收合格文件之日起质保期3年,(国家或行业规定有强制质保期的电子产品可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2.质保期内乙方免费上门维修,费用全免;质保期后,乙方仍上门维修,人工费免,可收取相关零配件和材料费。如质保期内发生质量瑕疵,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维修、更换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3.质保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服务响应不得超出1小时,制定解决方案,1小时内派人到现场维修。4.乙方对物资(设备)出现的有关技术性问题或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承担因质量引起的事故损失。5.乙方免费培训甲方用户数人熟练掌握所供物资(设备)为止,具体培训方案详见乙方投标文件中的培训方案。6.乙方提供配套软件终身免费升级服务。
五、包装及运输:乙方负责运输、搬运上下楼等一切费用并承担运保费,保证所供产品为原厂包装,开箱合格率达到100%,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与物资(设备)一起发送。
六、安装、调试及验收1.乙方负责安装调试,甲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2.甲方对乙方所供设备依照合同进行初步验收。验收时甲乙双方均派人到场,由甲方先对设备外观质量进行验收(包括对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商标、设备原产地、生产厂商、单位、数量等的验收)。乙方安装、调试、运行完成之后,通知甲方对设备相关技术指标、系统功能进行验收。甲方应在乙方通知后30日内进行核查验收,验收工作完成后签字确认。饭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作退货处理。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退货后的30日内将货物全部运离甲方场地,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同时乙方需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3.甲方在质保期内使用过程中如因物资(设备)内在质量出现问题,甲方将乙方所交物资(设备)交至甲方属地技术质量监督部门按双方确认的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如果检测与双方确认的质量标准不符,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及负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按本合同第九条第4款处理。4.如果所供物资(设备)以投标时双方封存样品为准的,可做破坏性检验,以确定乙方货物是否合格。
七、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乙方)向采购人(甲方)提供预付款等额的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待所有物资(设备)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运行并经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60%。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因成交供应商未开具或逾期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期限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2.履约保证金:(1)乙方成交后凭中标通知书向甲方缴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应使用人民币,可选择使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3)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八、知识产权1.合同中软件产品的所有版权都归乙方所有,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知识产权法律及国际条约与惯例的保护。甲方通过本合同获得本软件的使用权。2.除本合同的约定以外,乙方未向甲方授予许可软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商业秘密及其他权利有关的任何权利。3.如果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九、违约责任:1.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合同规定认真履约。合同履约责任只涉及合同甲乙双方,不考虑第三方因素。2.乙方逾期交货,每天应按合同总价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逾期含三十天仍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交货义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按合同总价的20%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全部赔偿责任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预期可得利益、直接损失、赔偿金、违约金、诉讼费用、仲裁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用、律师费等。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物资(设备),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4.乙方所交的物资(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厂商、数量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所供物资(设备)达不到双方确认的技术标准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回全部货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5.因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缺陷或由于乙方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乙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由此造成甲方先行承担责任的,甲方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全额向乙方追偿。6.在合同款项付清后、质保期内,乙方未履行质量保证条款约定的义务,乙方对甲方承担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十、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在甲方注册地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十
一、其他: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另立补充协议。2.在合同实施过程如双方出现争议,物资(设备)清单、技术参数、系统功能要求、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等均作为解决争议的参考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下列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和通信终端。甲方联系人:刘斌联系电话:13991292790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金花南路19号邮编:710048电子邮箱:liubin@xpu.edu.cn乙方联系人:郭祎月联系电话:153192757462416-X218室邮编:710018电子邮箱:1377367461@qq.com送达时间以下列规定为准:(1)专人递送之日视为送达之日;(2)以邮寄方式进行的通知均应采用邮政挂号快件或特快专递的方式进行,自信件交邮后的第2日视为送达;(3)短信、传真、微信、电子邮件以顺利发出当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之日;(4)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通信终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合同签订地点:西安·西安工程大学5.合同签订时间:226年9月2日需方(甲方):西安工程大学供方(乙方):陕西众康锶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部祎月授权代表:电话:-电话:15319275746传真:传真: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友谊东路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安路支行帐号:61050190540000001286帐号:61050172001500003086税务登记证号:12610000435204205L税务登记证号:91610113MABOKR675P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金花南路19号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二路海璟国际C2座2416-X218室附件一:技术参数序号设备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备注1电致化学发光检测仪1.电化学:提供电化学及电化学发光分析所需的恒电位、循环伏安、线性扫描等电化学方法及电化学电流检测手段。1.1电位范围:-10V~10V1.2电流范围:±250mA1.3参比电极输入阻抗:10M1.4灵敏度:1x10~1x10A共8个量程1.5输入偏置电流<50pA,电位增量1mV1.6扫描速率:0.001~65V/S,可调2.化学发光:2.1测量动态范围:大于5个数量级2.2测量精度:优于0.05%2.3放大器增益:1×、10×、100×、1000×2.4滤波器频率:10Hz,20Hz,50Hz,100Hz2.5放大器输出漂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