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2026003
二、合同名称: 三河市热力服务中心热源厂锅炉整体大修及调度中心维检修项目服务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 HB2026073380010002
四、项目名称: 三河市热力服务中心热源厂锅炉整体大修及调度中心维检修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三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 地 址: 三河市泃阳西大街258号联系方式:0316-3156902供应商(乙方):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地 址:山东省肥城市肥桃路17号联系方式:0538-3782276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三河市热力服务中心热源厂锅炉整体大修及调度中心维检修项目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在规定工期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大修、保养、维修及更新任务,确保所有设备达到设计运行标准,满足环保、安全、调度及生产需求,实现设备零重大故障、零安全事故、零环保超标。主要标的数量:1主要标的单价:25122797.39合同金额: 2512.279739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实施阶段为10月底完工,调试与验收至11月中旬。 服务地点:三河市东市区热力服务中心。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0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03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服务合同书9.2.pdf服务合同书9.2.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服务合同书甲方(采购人):三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乙方(投标人):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三河市热力服务中心热源厂锅炉整体大修及调度中心维检修项目(二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为:ZHJ-ZB-2026002]的有关要求和评审结果以及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三河市热力服务中心年热源厂锅炉整体大修及调度中心维检修项目(二次)。
二、服务期限:实施阶段为10月底完工,调试与验收至11月中旬。
三、服务地点:三河市东市区热力服务中心。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
五、质保期:二年。.
六、合同价款:招标文件规定最高限价(大写)贰仟伍佰壹拾贰万贰仟柒佰玖拾柒元叁角玖分(¥25122797.39元)。
七、结算及支付办法:项目涉及主要材料、设备入场验收合格后,按主要材料、设备价值金额80%拨付,项目服务整体验收合格后按实际服务量据实结算2027年拨付剩余资金。
八、验收:项目交付后由采购人依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制定的合同订立安排与合同管理安排中有关履约验收的内容,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组织验收。
九、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则处本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1%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6、合同履行过程中,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乙双方必须全面遵守,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提交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时间较长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事宜。
十
一、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十
二、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问题,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支付所有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
三、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十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办理。
十
五、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甲方:三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乙方: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地址:地址:肥城市孙伯大街34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日期: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