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33382026000080

二、项目名称:得荣县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修复项目

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甘孜州国益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炉城街道光明路9号3幢1-1-2号 4,578,000.00元 99.15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合同包一):服务类(甘孜州国益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品目编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C09020200C09020200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森林修复满足采购文件的服务范围,具体详见采购文件满足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森林修复作业。满足采购文件的服务标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张庭贵、张革文、丁继军、马庆庆、王谨(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支出+合理利润”原则,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下列收费标准进行收取:中标金额(万元)费率服务类型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2、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由采购人在代理工作结束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在办理采购代理服务费时,可使用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支付。公司名称:四川吉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账号:51050140613700001495。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3.4899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监督部门:得荣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6-592108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得荣县林业和草原局地址:得荣县城河西上街7号联系方式:0836-59222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吉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E1-2-1001A联系方式:028-831659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非之、王亚玲、刘玉华电话:028-83165936四川吉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09月03日相关附件:得荣县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修复项目(N513338202600008020260812001)-文件集.zip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甘孜州国益园林工程有限公司).pdf报价表项⽬编号:N5133382026000080项⽬名称:得荣县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态保护恢复资⾦森林修复项⽬采购包:1(合同包⼀)投标⼈名称: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服务范围服务期限1得荣县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态保护恢复资⾦森林修复项⽬1.00项4,595,64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合计:备注:⽆投标⼈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期:年⽉⽇-第1⻚-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具体内容及格式由各投标人自拟)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质性要求内容提供,格式自拟。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服务方案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内容提供,格式自拟。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售后服务人员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日期:XXXX。版本号:N513338202600008020260812001招标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得荣县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修复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33382026000080得荣县林业和草原局四川吉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6年08月12日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吉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得荣县林业和草原局委托,拟对得荣县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修复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得荣县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333820260000801.2.采购项目名称:得荣县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修复项目1.3.招标项目简介白松林场1作业区1林班,抚育小班63个,有效面积12000亩,按起源分均为天然。按龄组分幼龄林小班3个,面积362亩,采取疏伐;中龄林小班60个,面积11638亩,采取生长伐。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

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应当确保其使用的数字证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能够互认;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

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

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

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得荣县林业和草原局地址:得荣县城河西上街7号邮编:627950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836-5922271代理机构:四川吉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E1-2-1001A邮编:610041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28-8316593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4,595,640.00元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 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否5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6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7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120 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8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采购人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支出+合理利润”原则,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下列收费标准进行收取: 中标金额(万元) 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