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GS-KCHT-2026-806357

二、合同名称:中国共产党天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GSXM[2026]01507

四、项目名称: 中国共产党天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执法执勤用车车辆保险框架协议采购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中国共产党天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环城中路6号联系方式:0938-8280291供应商(乙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市中心支公司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官泉南巷81号阳光时代国际公寓7楼联系方式:18293825670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1机动车保险服务1(辆)¥4,842.57¥4,842.572026年度执法执勤用车车辆保险服务,含车险商业险、车险交强险、代收车船税、驾乘人员责任保险。合同金额: 4,842.57元,大写(人民币):肆仟捌佰肆拾贰元伍角柒分履约期限:2026年09月01日至2027年09月01日履约地点:中国共产党天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001.jpg002.jpg中国共产党天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6年09月03日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002.jpg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001.jpg甘肃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购选定合同框架协议编号:GS-KJXY-20260423620001000002征集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围供应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市中心支公司合同名称:中国共产党天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GS-KCHT-2026-806357甲方:中国共产党天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乙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市中心支公司合同金额(元):4842.57人民币大写:肆仟捌佰肆拾贰元伍角柒分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序号产品名称类型技术规格数量单价(元)金额(元)1甘ED724保0-车参产品机动车保险服务,无,参保无,甘ED7240-旧车14842.57004842.57合计(大写):肆仟捌佰肆拾贰元伍角柒分(小写):¥4842.57元备注:

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65个日历天内。2.服务地点:甘肃省天水市天水市市本级秦州区环城中路6号。

三、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依据采购需求的约定。2.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第1页-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验收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付款期限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

五、违约责任双方权利与义务甲方权利义务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及时获得赔偿。2.应如实向乙方告知投保车辆的相关信息,包括车辆使用性质、行驶区域、驾驶员信息、车辆改装情况等,不得隐瞒或虚报重要事实。若上述信息在保险期间内发生变更,甲方需在变更后的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办理批改手续。3.发生保险事故后,应立即通知乙方,并采取合理的施救、保护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协助乙方进行事故查勘、定损及理赔等工作,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理赔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单、事故证明、损失清单、维修发票、相关人员身份证明及驾驶证、行驶证等。乙方权利义务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真实、淮确的投保信息及相关资料,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如发现甲方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乙方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2.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承担保险责任,在接到甲方报案后,应在(特殊情况除外)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查勘定损,并在与甲方达成赔偿协议后的工作日内支付赔款。3.为甲方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咨询、风险评估、理赔指导等。定期向甲方提供保险服务报告,反馈保险期间内甲方车辆的出险情况、理赔情况及风险防范建议。4.对甲方提供的商业秘密及车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七、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甲方(公章):甲方负责人:董西成甲方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天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联系电话:0938-8277611单位地址:甘肃省天水市天水市市本级秦州区环城中路6号2026年09月01日乙方(公章):乙方负责人::马宁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秦州支行银行账号:2706060409200065730联系电话:18293825670-第2页-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验收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付款期限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

五、违约责任双方权利与义务甲方权利义务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及时获得赔偿。2.应如实向乙方告知投保车辆的相关信息,包括车辆使用性质、行驶区域、驾驶员信息、车辆改装情况等,不得隐瞒或虚报重要事实。若上述信息在保险期间内发生变更,甲方需在变更后的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办理批改手续。3.发生保险事故后,应立即通知乙方,并采取合理的施救、保护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协助乙方进行事故查勘、定损及理赔等工作,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理赔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单、事故证明、损失清单、维修发票、相关人员身份证明及驾驶证、行驶证等。乙方权利义务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真实、淮确的投保信息及相关资料,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如发现甲方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乙方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2.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承担保险责任,在接到甲方报案后,应在(特殊情况除外)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查勘定损,并在与甲方达成赔偿协议后的工作日内支付赔款。3.为甲方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咨询、风险评估、理赔指导等。定期向甲方提供保险服务报告,反馈保险期间内甲方车辆的出险情况、理赔情况及风险防范建议。4.对甲方提供的商业秘密及车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七、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甲方(公章):甲方负责人:董西成甲方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天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联系电话:0938-8277611单位地址:甘肃省天水市天水市市本级秦州区环城中路6号2026年09月01日乙方(公章):乙方负责人::马宁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秦州支行银行账号:2706060409200065730联系电话:18293825670-第2页-甘肃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购选定合同框架协议编号:GS-KJXY-20260423620001000002征集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围供应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市中心支公司合同名称:中国共产党天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GS-KCHT-2026-806357甲方:中国共产党天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乙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市中心支公司合同金额(元):4842.57人民币大写:肆仟捌佰肆拾贰元伍角柒分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序号产品名称类型技术规格数量单价(元)金额(元)1甘ED724保0-车参产品机动车保险服务,无,参保无,甘ED7240-旧车14842.57004842.57合计(大写):肆仟捌佰肆拾贰元伍角柒分(小写):¥4842.57元备注:

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65个日历天内。2.服务地点:甘肃省天水市天水市市本级秦州区环城中路6号。

三、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依据采购需求的约定。2.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