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SCHT-2026-582232

二、合同名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四川省阿坝县委员会办公室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JXD-202609513231582198

四、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四川省阿坝县委员会办公室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四川省阿坝县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德雀街7号联系方式:18011265321供应商(乙方):成都宏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阿坝分公司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阿坝镇南岸新区汽车产业园团结东路1段43号联系方式:13183853227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1C23120301-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1(元/台)¥1,508.00¥1,508.00川U00332公务用车日常维修2C23120301-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1(元/台)¥117.00¥117.00川U00332公务用车日常维修合同金额: 1,625.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陆佰贰拾伍元整履约期限:2026年09月03日至2027年09月03日履约地点:阿坝县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四川省阿坝县委员会办公室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四川省阿坝县委员会办公室2026年09月03日 四川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接选定合同框架协议编号:SC-KJXY-20260115513231000001征集人:阿坝县政府采购中心入围供应商:成都宏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阿坝分公司合同名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四川省阿坝县委员会办公室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SCHT-2026-582232甲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四川省阿坝县委员会办公室乙方:成都宏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阿坝分公司合同金额(元):1625.00人民币大写:壹仟陆佰贰拾伍元整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1)服务名称:维修工时费报价要求基础单价:117.00元折扣率:30.00%报价单价:117.00元数量:1服务价格:117.00元服务内容:依据《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本项目车辆维修、保养基准工时单价为:36元/工时,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系数为1.3,三类汽车维修企业系数为1.2;维修项目工时定额标准按照《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T/CQFX001-2020)执行;供应商实际收取的维修工时费=基准工时单价*维修项目工时定额*企业系数*供应商所报折扣率。维修工时费(按照四川省汽车服务行业协会发布的《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T/CQFX001-2020)中明确的工时定额和基准工时单价计算,例如:报价45%,则按照维修工时费×45%计算)。服务标准:依据《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本项目车辆维修、保养基准工时单-第1页-价为:36元/工时,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系数为1.3,三类汽车维修企业系数为1.2;维修项目工时定额标准按照《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T/CQFX001-2020)执行;供应商实际收取的维修工时费=基准工时单价*维修项目工时定额*企业系数*供应商所报折扣率。维修工时费(按照四川省汽车服务行业协会发布的《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T/CQFX001-2020)中明确的工时定额和基准工时单价计算,例如:报价45%,则按照维修工时费×45%计算)。技术保障: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供应商响应内容:依据《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本项目车辆维修、保养基准工时单价为:36元/工时,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系数为1.3,三类汽车维修企业系数为1.2;维修项目工时定额标准按照《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T/CQFX001-2020)执行;供应商实际收取的维修工时费=基准工时单价*维修项目工时定额*企业系数*供应商所报折扣率。维修工时费(按照四川省汽车服务行业协会发布的《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T/CQFX001-2020)中明确的工时定额和基准工时单价计算,例如:报价45%,则按照维修工时费×45%计算)。(2)服务名称:材料加价费报价要求基础单价:1508.00元折扣率:0.00%报价单价:1508.00元数量:1服务价格:1508.00元服务内容:供应商实际收取的维修材料费=维修材料进价*(1+材料加价费折扣率)。例如:材料加价费折扣率报价为45%,则按维修材料进价×(1+45%)计算。(材料加价费价款形式是折扣,实际为材料进价的加价率)服务标准:供应商实际收取的维修材料费=维修材料进价*(1+材料加价费折扣率)。例如:材料加价费折扣率报价为45%,则按维修材料进价×(1+45%)计算。(材料加价费价款形式是折扣,实际为材料进价的加价率)技术保障: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供应商响应内容:我公司实际收取的维修材料费=维修材料进价*(1+材料加价费折扣率)。例如:材料加价费折扣率报价为45%,则按维修材料进价×(1+45%)计算。(材料加价费价款形式是折扣,实际为材料进价的加价率)-第2页-

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内容:详见服务内容。1.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65个日历天内。2.服务地点: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德雀街7号。

三、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依据采购需求的约定。2.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验收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付款方式及时间其他支付方式转账支付计划支付时间:2026.09.15

五、违约责任无。

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七、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是否为政府购买服务:是4.其他补充内容:维修车牌:川U00332。-第3页-甲方(公章):甲方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四川省阿坝县委员会办公室甲方联系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四川省阿坝县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18011265321单位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德雀街7号乙方(公章):乙方代表:冯超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坝县支行银行账号:22604901040034935乙方联系人:冯超联系电话:13183853227供应商所在区域: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银行行号:103680260498-第4页--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