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宿舍床更换项目(三次招标)合同公示 http://220.182.49.168/upload/images_file/kefile/cms/file/20260903/20260903100600009_878.docx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LXXN20260817-1
二、合同名称:男生宿舍床更换项目(三次招标)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GZFCG2026-34549
四、项目名称:男生宿舍床更换项目(三次招标)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拉萨市夺底路68号 联系方式:和老师17689507871 供应商(乙方):拉萨香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红旗路区经委小区3栋4单元7层2号 联系方式:冯顺彪1398998731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学生床(上床下桌)、书桌、衣柜、椅子 规格型号:YJ-XSC2026 、YJ-XSSZ2026-A、YJ-YG2026-A、YJ-XSY-02A 主要标的数量:各500套(张) 主要标的单价:779.00元、413.00元、720.00元、100.00元 合同金额:1006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6年11月1日前完成合同约定全部货物安装验收工作,并达到相关验收标准、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具体地点由甲方确认)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8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9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公告在《西藏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公同编号:LXXN20260817-1两藏官高等专科字校里生宿金床更换项目(三次招标)合同书甲方:酒藏警高等专科学校乙方:拉萨香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人编号:IXXN20260817-1合同项目名称:男生宿舍床更换项目(三次招标)甲方:西藏警官高签专科学校乙方:拉萨香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地:拉萨签订日期:2026年8月82026年07月29日,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以开招标对男生宿舍床更换项目(三次招标)项目进行了采购。经评审委员会评定,拉萨香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甲方)和拉萨香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2中标通知书: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2、标的2.1标的名称:1、学生床(上床下桌)2、书桌3、衣柜4、椅子:2.2标的数量:各500套(张)2.3标的质量:符合采购人需求及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1006000.00元(大写:壹佰万陆仟元人民币)。A网LXXN20260817-1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产品技术参数1学生床(上床下桌)389500.00详见招、投标文件2书桌206500.00详见招、投标文件3衣柜360000.00详见招、投标文件4椅子50000.00详见招、投标文件总价1006000.00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4.1付款方式:所有产品到货后安装完毕并搬迁到甲方指定房间。甲方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完成后,乙方为甲方开具合规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10日内支付结算总价100%;4.2发票开具方式:乙方为甲方开具合同总金额100%的电子发票5、货物包装方式5.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5.2除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5.3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5.4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5.5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6.1履行期限:2026年11月1日前完成合同约定全部货物安装验收工作,并达到相关验收标准;6.2履行地点: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内:6.3履行方式:乙方交货并安装搬迁到甲方指定房间。人同县IXXN20200811-17、违约责任71险不可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古违的企的全按每识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浪证园行的违的金计笪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7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全违约仝按每识证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付款的违约全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7.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7.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技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福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7.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7.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sa9章7.7.1货物质量保证,乙方向甲方提供效果图和钢架材质,甲、乙双方签订确认书。乙方保证其提后供的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技术参数、样品及国家/行业相关强制性标准,且不存在任何质量瑕19疵、权利瑕疵或影响正常使用的缺陷。7.7.2检验与异议期甲方收到货物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数量、规格、外观、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处理。逾期未答复或未处理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提出的质量异议。A编号:LXXN20260817-17.7.3质量违约处理方式加化目元人人同的完用方右权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一项取多项叔价招地:无人T作日内更换、修理、重作取心口1;(2)要求乙方按不合格货物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3)直接拒收不合格货物,并要求乙方退还相应货款:(4)要求乙方承担因质量不合格导致的检测费、运输费、仓储费、安装费、拆除费、停工损失等实际损失;(5)因质量问导致甲方需向第三方承相赔偿责任的,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款、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差额部分。7.7.4质保期责任货物质量保证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质保期内,非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免费维修、更换或退货,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法律法规对特定货物另有更长质量保修期限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7.7.5根本违约与合同解除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严重不符合约定,经甲方催告后10个工作日内仍未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或质天量问题导致甲方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退还全部已收款项,并4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差额部分。7.7.6损失赔偿范围因乙方质量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以及甲方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或赔偿责任,乙方均应予以赔偿。乙方不得以违约金数额过高为由拒绝赔偿实际损失。7.8如甲乙双方出现其他违反合同的情形,每有一项扣除合同价款的1%,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8、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8.1将争议提交拉萨市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8.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9、合同生效A国IX20260817-1太会同白双方当人盖竞成者签字时生效。甲方:西7方,拉萨香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结一社信田代机2540c0op统一社5社会信用代码:91540100MA6T11MH11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迎心住所,拉萨市红旗西路区纪委小区法定代表人联系人:101或授权代表(签字)冯顺影约定送达地址:联系人:冯顺彪邮政编码:约定送达地址:电话:1669507811邮政编码:850000传真:电话:13989987316电子邮箱:传真:6332698开户银行:电子邮箱:535143155@qq.com开户名称: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拉萨市贡布塘路支行开户账号:2R8/X511开户名称:拉萨香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户账号:138811386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