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兰州新区冻干保健食品与生态果蔬精深加工项目设计 项目分类 限额以下工程 交易编号 XQFHGC-002 采购方式 邀请 报价方式 竞价 项目类型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概算金额(元) 340000.0 项目单位 兰州新区丰禾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单位地址 兰州新区中川园区东南片区终南山路1841号玫瑰花园B区 标段信息序号标段名称标段编号采购类别标段概算金额(元)标段内容是否有采购文件1兰州新区冻干保健食品与生态果蔬精深加工项目设计001001服务类340000.0000(一)项目名称:兰州新区冻干保健食品与生态果蔬精深加工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 (二)建设内容:兰州新区冻干保健食品与生态果蔬精深加工项目的设计工作。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项目投资:总投资2999.8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697.39万元)。招标公告及设计合同.pdf兰州新区冻干保健食品与生态果蔬精深加工项目设计招标公告文件招标人:兰州新区丰禾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二○二六年九月招标公告我公司拟对兰州新区冻干保健食品与生态果蔬精深加工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进行招标。本次招标单位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兰州新区冻干保健食品与生态果蔬精深加工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二)建设内容:兰州新区冻干保健食品与生态果蔬精深加工项目的设计工作。(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四)项目投资:总投资2999.8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697.39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三)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后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四)投标人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和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的,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承诺函;(五)信誉要求良好(以本项目发布公告至开标时间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证明为依据)。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盖单位公章;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上述条陈,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三、投标人须知(一)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ygjy.ggzyjy.gansu.gov.cn:3085/a/logi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二)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340000.00元(含税6%)。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废标处理;(三)投标人以总金额投标;(四)本次招标,经多轮报价。
四、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请投标人于2026年9月03日15:00—2026年9月04日12: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ygjy.ggzyjy.gansu.gov.cn:3085/a/login)在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资质上传并自行报价。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9月04日12时00分。竞价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4日17时00分。
五、联系方式招标人:兰州新区丰禾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兰州新区中川园区东南片区终南山路1841号玫瑰花园B区联系人:宗元梅电话:18219715693兰州新区丰禾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9月1日合同编号:兰州新区冻干保健食品与生态果蔬精深加工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兰州新区冻干保健食品与生态果蔬精深加工项目工程地点:兰州新区合同编号:设计资质等级:发包人:兰州新区丰禾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设计人:签订日期:年月日发包人(甲方):兰州新区丰禾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设计人(乙方):发包人甲方委托设计人乙方承担兰州新区冻干保健食品与生态果蔬精深加工项目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二)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三)建设工程批准文件。(四)兰州新区冻干保健食品与生态果蔬精深加工项目设计中标通知书。
二、本工程设计项目的名称、阶段及设计费明细表:(一)设计项目名称:兰州新区冻干保健食品与生态果蔬精深加工项目。(二)设计项目内容:完成兰州新区兰州新区冻干保健食品与生态果蔬精深加工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三)合同金额:元(大写:),含税6%。其中不含税金额为元,税金为元。上述含税价总额包含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设计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差旅费等。-1-
三、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工程设计委托书1方案设计前5日内按设计深度由甲方分阶段提供2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复文件1方案设计前5日内3甲方提出的有关建场要求等技术经济资料1方案设计前5日内4甲方提供的其他的与本设计相关的设备基础资料1方案设计前5日内
四、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设计阶段设计内容份数备注施工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实施方案6套,纸质版蓝图6套,CAD格式电子版1甲方资料提供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套若合同期间由于甲方原因影响项目进展,双方可另行协商出图时间。
五、设计费的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等成果文件,交付甲方审查通过后,甲方支付80%设计费(即¥元),待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甲方付清剩余20%设-2-计费(即¥元)。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同时不免除甲方按照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对乙方的设计费进行结算的权利。
六、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时间、质量交付设计文件,并对乙方的设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提出修改意见。4.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重大修改(指修改内容影响设计基础参数、导致设计方案整体调整的修改,是否属于重大修改由甲方书面确认,且设计范围、建设规模调整幅度超过20%以上的实质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乙方应就增付设计费金额及调整后的设计交付时间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后,甲方按乙方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已耗实际工作量支付增付设计费,增付总额不得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30%。5.甲方协助为乙方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3-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差旅费、食宿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6.甲方享有本项目所有设计成果资料(含图纸、数据、方案)的完整著作权,乙方仅保留署名权;乙方不得将本项目设计成果用于其他项目,若乙方侵权,需支付甲方合同约定总额20%的违约金,并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该损失赔偿不以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限);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另行追偿。7.甲方本项目负责人为:马国杰,联系方式:18109486462,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玫瑰花园1号楼1单元403室,负责主持处理合同约定的甲方义务项下的全部事宜。(二)乙方责任1.乙方应按国家规范、标准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确保设计成果满足项目要求,并对设计成果的深度和质量负责。2.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甲方有关的设计文件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对设计内容做必要调整和补充,在甲方要求期限内修改完毕重新提交审查。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目设计工作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乙方违反本条约定转包或分包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需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重新委托设计的额外费用(以甲方实际支出为准)。-4-4.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质量合格的纸质版设计资料,并提供相应电子文档。5.乙方在设计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6.乙方负责免费对甲方或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设计问题进行解答,一般问题应在24小时内予以书面答复,紧急问题应在4小时内予以答复,需到现场处理的应在甲方通知后48个小时内到场,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提供必要技术支持。7.乙方本项目负责人为:张会权,联系方式:17709420876,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溪智融一期二号楼,负责主持项目设计团队工作,主持处理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项下的全部事宜。
七、违约责任(一)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双方不涉及设计费用,自行解除合同;已开始设计工作的,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需经甲方书面确认,甲方按确认的工作量支付对应费用,未经甲方确认的工作量甲方不予支付,但甲方支付的任何费用不视为对其设计成果的认可。若已支付费用对应的设计成果因设计质量问题导致无法使用,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15日内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及时支付费用,且经乙-5-方书面催告2次后仍未及时支付的,则应当自甲方收到乙方第2次书面催告之日起,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付款总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逾期付款总金额的10%。(三)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甲方交付设计成果的,每延误一天,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总价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误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需返还已收全部设计费(如有),并按照本合同约定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另行主张因延误交付设计成果产生的全部损失。(四)若乙方提交的设计文件质量不符合要求,未能通过相关审查或导致工程施工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无偿修改完善设计文件,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返工费用,工期延误损失等。若修改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全部费用(若有),并按照合同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五)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按照合同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一)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一方须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通知另一方,双方及时协商解决。(二)因一方违约引发诉讼或仲裁的,违约方仅承担守-6-约方实际发生的诉讼费、保全申请费、执行费、评估拍卖费。律师费、保全担保保险费、差旅费、公证费由守约方自行承担。(三)合同双方应对本合同中所提供的名称(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的准确性负责,合同一方或司法机关可以通过手机短信、通讯地址邮寄等一种或多种方式向对方送达相关文件或诉讼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无论送达的相关文件或诉讼法律文书是否能被对方实际接收,以相关文件或诉讼法律文书签收或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对方未收到的责任自行承担。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各个司法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四)本合同一式6份,双方各执3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补充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