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合肥高新区铭传北路、新淮大道工程驻地建设.pdf合肥⾼新区铭传北路、新淮⼤道⼯程驻地建设招标项⽬预中标公⽰⼀、项⽬基本情况兹有“安徽开源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对“合肥⾼新区铭传北路、新淮⼤道⼯程驻地建设”招标,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规定程序评标已结束,现就本次公开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如下:1.项⽬名称:合肥⾼新区铭传北路、新淮⼤道⼯程驻地建设2.招标编号:ZBRW-2026-0027713.招标(采购)⽅式:公开招标4.评标⽅法:综合评分法5.中标候选⼈名单:第⼀中标候选⼈:安徽轩盛建设⼯程有限公司含税总价:3680250.76元第⼆中标候选⼈:安徽吉旭建设⼯程有限公司含税总价:4035522.04元第三中标候选⼈:安徽中原市政⼯程有限公司含税总价:4095635.81元⼆、异议提出的渠道与⽅式投标⼈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招标⽂件要求的、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政法规规定的,有权在公⽰期内以书⾯形式向中煤矿建集团招标中⼼提出异议,中煤矿建集团招标中⼼应当⾃收到异议之⽇起3⽇内作出答复。投标⼈认为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可以向中煤矿建集团纪委反映。异议接收⼈及联系电话:付⼯0551-63870153邮箱:zmkjzbzx@163.com纪委联系⼈及联系电话:张涛0551-63671965邮箱:ccmcjw@126.com

三、异议提出的要求与情形(⼀)异议提出的要求异议应以书⾯形式实名提出,书⾯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异议⼈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式;2.项⽬名称、项⽬编号、包段号(如有);3.被异议⼈名称;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有效线索及必要的证明材料;7.提起异议的⽇期。书⾯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及其委托代理⼈的有效⾝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同时注明有效的联系⽅式,否则不予接受。(⼆)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投标⼈的;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异议事项已进⼊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三)虚假、恶意投诉责任投诉⼈有下列⾏为之⼀的,受理部⻔将其列⼊不良记录⿊名单,并在⼀定时期内禁⽌其参加中煤矿建集团招采平台采购活动,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1.捏造或歪曲事实;2.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3.⼀年内两次投诉被查不属实;4.以⾮法⼿段取得证明材料或⽆法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为。

四、公⽰期及发布媒介公⽰期:⾃2026年9⽉3⽇⾄2026年9⽉6⽇本次公⽰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煤矿建集团招标及采购系统(https://zmjc.ccmcgc.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www.ahtba.org.cn)上发布。特此公⽰中煤矿建集团招标中⼼2026年9⽉3⽇招标⼈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