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20260813

二、合同名称:文物保护技术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JQFS-2026F-020(421003202606000253)

四、项目名称:荆州区博物馆馆藏出土青铜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荆州市荆州区博物馆 2、地址:荆州市荆州区博物馆 3、联系方式:18772578156 4、供应商(乙方):荆州文保中心 5、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108号 6、联系方式:15971594027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荆州区博物馆馆藏出土青铜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1016000元 5、合同金额:101.6(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6年08月24日至2028年03月31日;履约地点:荆州文保中心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03-2026-00474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8-1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9-03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相关下载青铜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合同.pdf专228国影C美2载吉2文物保护技术服务合同彩A5、+amZ福E生委托单位(甲方):荆州市荆州区博物馆证家受委托单位(乙方):荆州文物保护中心签订时间:2026年8月13日正减金协议书要楼甲方:荆州市荆州区博物馆乙方:荆州文物保护中心线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S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约定的修复项目相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1.文物保护项目名称:荆州区博物馆馆藏出土青铜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2.文物名称及保护级别:荆州区博物馆馆藏出土青铜器文物三级一般3.项目批准单位及文件编号: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4.项目类型:可移动文物(青铜器)5.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6.资金来源:国家文物保护资金

二、项目实施内容与业务范围1.项目实施对象与范围:荆州区博物馆馆藏出土青铜器文物121件/套2.项目实施内容:针对铜器损坏状态的实际情况拟采取物理和化学方法,去除有害锈,修补残破文物,提高文物抗腐蚀性能力,由于每件器物残损情况丕同,且不少器物集残、缺、破、断、锈等缺陷于一身,需要用不同的方法“对症下药”,或者多种方法“交叉使用”。在文物修复框架原则下:对铜器的合金、锈层等进行科学分析:对铜器表面的灰尘、泥土等附着物进行清洗:对有害锈和覆盖在纹饰与铭文上的有害锈进行去除:对含碎片、裂缝的铜器进行焊接或粘接;对残缺的部分,在有根据的前提下进行补配,补缺的部分,焊接口进行传统做旧方法处理:对修复后的铜器表面进行缓蚀、封护保护处理,防止有害气体的侵蚀,达到延长其寿命的效果。3.乙方业务范围:铜器4.乙方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可移动文物修复证书(42010-2015)

三、合同工期(计划开工和竣工日期补充完整)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8月日。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10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540天。计划开工日与实际开工日不一致的,以实际开工日为准,工期总历天数不得变更。

四、质量标准项目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本合同约定,并通过甲方相应文物行政部门开展的竣工验收。

五、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1.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其它形式),该合同价款为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内容所需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技术、税收、运输、延期等合同履行中发生的全部费用)。2.固定总价合同: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1016000元(1)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2)项目完成50%文物修复数量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进度款;(3)项目全部完成,通过采购人组织的竣工验收及文物行政部门结项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3.7方在甲方付款前,应按照甲方要求开具相应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由此引起的逾期付款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甲方代表及乙方项目负责人1.甲方代表:时琼然职务:工作人员联系方式:130353306812.乙方项目负责人:刘雪刚身份证号:421181198410083216

七、双方承诺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完成项目审批手续、提供项目资料,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甲方承担文物的包装、运输工作,文物运抵现场后,由乙方完成查验接收。37方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技术人员,按照文物行政部门批准的技术方案完成项目施工,确保文物安全,确保项目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项目完工后保修期不少于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乙方承诺在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项目维修责任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一个月内无偿完成维修事项。

八、违约责任1.如果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每逾期一日按照应支付款项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2.如果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修复项目,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达9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如果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经甲方验收质量不合格的,乙方负责返工,返工期间计入工期,逾期费用由乙方支付。4.如果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项目转包或者分包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5.乙方单方违约解除合同或乙方违约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除按照合同金额10%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6.乙方修复过程中造成文物损坏的,应当由乙方负责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不可抗力天71.如果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双方不承A结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5福

十、争议的解决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区福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友好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一、合同终止在甲方针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完成全部或者部分修复义务的: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3.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合同补充及联系方式1.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3.本合同中甲乙双方的地址、传真等联系方式为双方文书、信息的送达地址,同时也作为双方争议发生的相关诉讼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包括仲裁、一审、二审、再审、执行阶段等),变更须书面通知对方。

三、合同生效1.本合同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四、合同签订时间地点本合同干年月日在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博物馆签订。甲方:荆州市荆州区博物馆((公章)乙方:荆州文物保护中心(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108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434000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0716-8439354传真:传真:0716-8439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