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泰和县螺溪镇郭瓦村、西岗村、建丰村、集丰村、兰溪村、爵誉村新建沟渠项目  项目编号:62026090296677999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陈豪  1527981****  报价起止时间:2026-09-02 21:58  -  2026-09-07 18:00  采购单位:泰和县螺溪镇人民政府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报价要求:报价含运费 报价含税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参数要求购买数量控制金额(元)建议品牌水利工程核心参数要求:商品类目: 水利工程; 企业资质:供应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次要参数要求:1个--    买家留言:此项目涉及多个村,施工难度大,请谨慎报价!   附件: 泰和县螺溪镇郭瓦村、西岗村、建丰村、集丰村、兰溪村、爵誉村新建沟渠项目竞价文件.pdf泰和县螺溪镇郭瓦村、西岗村、建丰村、集丰村、兰溪村、爵誉村新建沟渠项目工程量清单.xls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江西省 吉安市 泰和县 螺溪镇 螺溪镇三都大道1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商务要求供应商投标资格要求请按照附件要求进行逐一响应,否则视为无效竞价。  泰和县螺溪镇郭瓦村、西岗村、建丰村、集丰村、兰溪村、爵誉村新建沟渠项目竞价文件

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泰和县螺溪镇郭瓦村、西岗村、建丰村、集丰村、兰溪村、爵誉村新建沟渠项目预算金额:475606.97元

二、项目采购需求采购最高限价:475606.97元采购需求:标的名称数量采购要求采购最高限价(元)泰和县螺溪镇郭瓦村、西岗村、建丰村、集丰村、兰溪村、爵誉村新建沟渠项目1项详见招标清单475606.97元

三、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别说明:根据吉财购〔2023〕25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后,可不再提供以上(2)-(6)项证明材料。成交供应商接中标通知后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原件核验资料真实性。2、信用要求满足以下几点(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证明):(1)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信用查询结果--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查询结果--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3)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结果--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4)信用中国信用查询结果--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资质证书要求:(1)供应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含水安B);(不含临时建造师)【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项目负责人和五大员(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提供竞价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证书扫描件和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表供应商参与竞价活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价活动的不用提供】5、响应保证金:依据规范保证金有关规定:供应商需缴纳不超过预算价2%的响应保证金,本项目响应保证金按9400元。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缴纳证明材料,未成交供应商无息退回,成交供应商正常开工一周后无息退回。缴纳账户:账户名:泰和县财政局开户行:泰和农商银行营业部账号:1773272500000064380036备注:泰和县螺溪镇郭瓦村、西岗村、建丰村、集丰村、兰溪村、爵誉村新建沟渠项目响应保证金,如竞价供应商未提供上传响应保证金证明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竞价资格。6、履约保证金:项目成交公示后,成交供应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足额缴纳合同价10%履约保证金,如成交供应商拒绝或未按规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并禁止该供应商参与此后采购单位的一切采购活动,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时,甲方有权直接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合竞价文件约定的时间、质量、标准履行其主要义务;(2)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或交付产品不符合要求;(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合同分包或转包;(4)乙方违反合同项下的任何保证、承诺或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在乙方完全、适当地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且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未决索赔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如有剩余)无息退还给乙方。缴纳账户:账户名:泰和县财政局开户行:泰和农商银行营业部账号:1773272500000064380036备注:泰和县螺溪镇郭瓦村、西岗村、建丰村、集丰村、兰溪村、爵誉村新建沟渠项目履约保证金。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竞价。以上资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人章,供应商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竞价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承诺函、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其响应为无效响应。

四、商务要求1、付款方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决算、审计后,采购人拨付最终审计结算价的97%至成交供应商。余3%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且施工单位完全履行保修责任后付清(质保金不计息)。付款前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审核签字后有效。注:本工程结算采用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结算单价确定工程款的办法进行结算。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建设完成。4、工程要求:(1)本工程为高标准农田整改项目。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合格条件的部分,一经发现,成交供应商无条件限期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返工费用。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采购人有权拒付工程款并终止合同,所造成的工程直接与间接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当地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的相关工作。成交供应商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造成的一切安全生产事故均由其负全部责任,与采购人无关。(3)成交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同时严格执行采购人制订的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安全检查程序及施工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监理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文明施工根据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要求和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实现达标工地。(4)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5)施工材料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和江西省现行规定的相关要求。5、现场踏勘:为防止资质挂靠及杜绝供应商低价竞价恶性竞争及后期施工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现象,供应商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踏勘(踏勘地点:螺溪镇郭瓦村、西岗村、建丰村、集丰村、兰溪村、爵誉村,业主联系人:陈豪15279818268),了解地质条件、交通条件、周边环境及隐蔽工程等情况,并初步沟通施工方案。参加现场勘察人员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本人及项目负责人同时到场,勘察前须向采购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提供以上人员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竞价前六个月(不含竞价当月)社保证明材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及检测报告当场验证符合要求即可通过报告自带二维码扫描查询核验真伪。),且须在规定时间内凭带有水印的现场踏勘照片前往泰和县螺溪镇人民政府开具现场踏勘证明。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给资料审核合格的且了解项目基本情况的供应商出具现场踏勘证明,现场勘察证明、现场勘察照片随报价上传,供应商取得踏勘证明后方有资格参与本项目竞价,否则其报价无效。现场勘查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04日08:30前,逾时不予受理。,逾时不予受理。踏勘现场的费用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前往开具踏勘证明前须提交的资料未要求原件的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6、项目要求:拟投入使用的C25混凝土根据GB/T50081-2019《混凝土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50164-2024《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等相关标准检测,经检测符合以下要求:初凝时间≥45min;终凝时间≤10h;含气量≤5.0%;静力受压弹性模量≥2.80×10⁴MPa。(现场踏勘时提供能满足以上需提供有相应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认证与二维码防伪标识的检(测)验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检测机构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认证结果应体现送检单位/委托申请人/投标供应商,否则不予认可)进行佐证,需加盖投标人公章。)7、验收要求:(1)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采购人提出的标准要求完成交办项目,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申请验收,验收标准应按国家、水利部、工程施工技术(验收)规程、规范标准进行验收;(2)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技术问题,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等措施妥善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3)验收结果须整改的,成交供应商必需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直至项目通过验收,采购人出具验收单;(4)项目结算时,须附项目验收单作为依据,验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8、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1)整个项目质量保证期为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质量保证期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出现的任何问题成交供应商须免费维修,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成交供应商提供驻地服务,提供7*24小时服务热线,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成交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并安排维护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到达现场并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进行问题解决。由成交供应商派人员到现场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外地供应商须在当地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3)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或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人员、质量事故,或因成交供应商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等责任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4)成交供应商在完成施工合同期间必须遵守采购人或监理人员关于现场管理的一切相关规定,且接受采购人代表或监理人员对实施合同、现场管理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工程完工后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本工程所有材料合格证及货单等其他竣工资料。(5)项目施工期间,成交供应商派驻的注册建造师、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须接受采购人的考勤考核,累计3次以上(含)未在施工现场的,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第一次处以合同价的1%的违约金,第二次处以合同价的3%的违约金,第三次处以合同价的5%的违约金,三次以上处以合同价的不超过10%的违约金,并有权终止合同。(6)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9、投标报价: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报价包含机械设备费、所有材料费、人工费、材料运输费、安装调试费、措施费、利润、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量)所需的一切费用,中标后不得以竞价文件中参数未列明、不清楚等增加费用。为避免恶意竞标,当有效响应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90%时,需提供质量保证承诺及佐证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