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HT-2026-04822807
二、合同名称: 珠海市香洲区卫生健康局法律服务电子卖场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2026-1903496
四、项目名称: 珠海市香洲区卫生健康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珠海市香洲区卫生健康局 地 址: 广东省_珠海市_香洲区香溪路44号联系方式:0756-2516310供应商(乙方):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写字楼5层01单元联系方式:13392952961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其他法律服务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主要标的数量:1.00项主要标的单价:15000.00元合同金额: 1.5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香洲区采购方式: 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0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02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珠海市⾹洲区卫⽣健康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珠海市⾹洲区卫⽣健康局法律服务电⼦卖场合同合同编号:HT-2026-04822807甲⽅:珠海市⾹洲区卫⽣健康局⼄⽅:北京⼤成(珠海)律师事务所合同⾦额(元):15000.00⼈⺠币⼤写:壹万伍仟元整为保护甲⼄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共和国⺠法典》、《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总则⼀1.本合同甲⼄双⽅必须遵守《中华⼈⺠共和国⺠法典》,并各⾃履⾏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2.⼄⽅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履⾏相关服务。3.甲⽅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式付给⼄⽅到期应付的费⽤。⼆、合同标的⼆服务内容: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2、参与草拟、审查与甲⽅有关的法律⽂书,如律师函等;3、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等法律⽂书;4、知识产权保护;5、经另⾏委托、代理各类诉讼、仲裁、⾏政复议案件;6、主办律师:刘家晖律师、李柟律师。品⽬名称⽬需求描述采购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其它服务内容⾦额(元)⾦C23019900其他法律服务审核合同协议、提供法律意⻅、培训宣讲等⽇常咨询指导1项15000.0000⼈员要求:1服务开始时间:2026年9⽉1⽇¥15,000合计¥15,000⼤写(⼈⺠币):壹万伍仟元整合同总额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员的⼯勤费⽤(包括⼯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费⽤等。
三、付款⽅式⽅付款⽅式:合同签定后15个⼯作⽇内,甲⽅⽀付合同⾦额的90%;合同服务期限截⽌或合同约定的服务完成后,甲⽅在收⻬⼄⽅验收报告及正式发票后5个⼯作⽇内向⼄⽅⽀付剩余的10%合同⾦额。
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服务时间:2026年9⽉1⽇—2027年8⽉31⽇-第1⻚-服务地点:珠海市⾹洲区⾹溪路44号
五、甲⽅的权利和义务⽅(⼀)甲⽅的权利1.对⼄⽅提供的服务⼯作进⾏监督。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报告进⾏审核确认。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进⾏调整。(⼆)甲⽅的义务1.为⼄⽅提供必要的⼯作条件。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前提前通知⼄⽅,以便达成双⽅共识。
六、⼄⽅的权利和义务⼄⽅(⼀)⼄⽅的权利1.要求甲⽅为本合同标的服务⼯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2.要求甲⽅按本合同约定及时⽀付合同款项。(⼆)⼄⽅的义务1.在履⾏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的指⽰进⾏服务⼯作。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专项专业服务⼩组。3.确保本合同服务⼩组的服务⼈员和负责⼈必须固定,如⼈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并经甲⽅同意。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服务质量。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
七、验收⼄⽅在提交⻬全的服务过程⽂件及⾃检报告后的15个⼯作⽇内,甲⽅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向⼄⽅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及时向⼄⽅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原因在收到⼄⽅提交的服务过程⽂件及⾃检报告后15个⼯作⽇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双⽅根据相关标准进⾏友好协商确定。-第2⻚-⼋、违约责任⼋1.甲⽅逾期⽀付服务费的,每逾期⼀天,甲⽅向⼄⽅偿付⽋款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累计违约⾦总额不超过⽋款总额的百分之五。2.⼄⽅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有权要求⼄⽅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法得到甲⽅满意时,⼄⽅向甲⽅⽀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3.⼄⽅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天,⼄⽅向甲⽅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累计违约⾦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天,甲⽅有权终⽌合同。
九、保密甲⼄双⽅在订⽴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泄露、不正当地使⽤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双⽅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法院提交诉讼解决。⼗⼀、其它⼗⼀1.合同履⾏期内甲⼄双⽅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2.本合同⼀式3份,由甲⼄双⽅盖章即⽣效,具有同等法律效⼒。(以下⽆正⽂)甲⽅(盖章):珠海市⾹洲区卫⽣健康局甲⽅联系⼈:路⼥⼠联系电话:0756-2516310合同签订⽇期:合同履约开始⽇期:2026-09-01合同履约截⽌⽇期:2027-08-31⼄⽅(盖章):北京⼤成(珠海)律师事务所开⼾银⾏:兴业银⾏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银⾏账号:399050100100059078⼄⽅联系⼈:刘家晖-第3⻚-联系电话:13697736615合同签订⽇期:-第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