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球川镇集镇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常山县球川镇集镇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已由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常发改投资〔2025〕20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常山县球川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常山县球川镇人民政府 ,委托代理机构为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常山县球川镇集镇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约/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246.0159万元,建设规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建设地点:常山县球川镇集镇建成区范围。2.2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其中,□建筑面积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246.0159万元。2.3 施工工期:270个日历天。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2.6.2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 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3.8(1)投标截止时间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担任已中标工程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工程的项目负责人。(2)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需提供带二维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证书,注册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投标截止日已年满65周岁的不得参加投标。(三)其他:√3.9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3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3.1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本项目的同一标段投标;4.招投标方式4.1 公开招标。4.2 R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https://ggzy.qz.gov.cn/ 。5.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4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5.4.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提交即完成。 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5.5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下载领取。5.6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提交异议截止日为2026年9月13日08:45。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23日08时45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qz.gov.cn/)。□6.2(投标文件需递交的其他内容,如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递交的地点、方式、要求等)。7.特别提醒 7.1投标人需在投标日期截止前进入主体库更新主体信息,经营资质、职业人员、企业业绩、企业获奖、各类证书、奖惩记录等将作为推荐或定标环节的重要依据。(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端,点击右上角头像中的单位信息后对单位信息进行更新)7.2 投标人未对主体信息更新的,造成的未被推荐为正式投标人或未被确定为中标人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相应权利,不作为废标处理,不影响最终投标和开标、评标结果,且事后投标人对开标不得提出异议。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9.对招标文件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途径招标人:常山县球川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1506893562610.行政监督部门行 政 监 督:常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常山县南溪路1号邮 政 编 码:324200电 话:0570-5896036投诉受理部门:常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常山县南溪路1号邮 政 编 码:324200电 话:0570-589603611.联系方式招标人:常山县球川镇人民政府地址:常山县球川镇联系人:王萍 电话:15068935626 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南路813号8楼 联系人:蒋嘉莉 电话:0570-5551518 邮箱: / 2026年9月2日附件: 4投标所需的其它招标资料.rar [A3308220940005380002001]常山县球川镇集镇基础设施提升工程.QZZF 招标文件正文.doc 常山县球川镇集镇基础设施提升工程(8.27调整定稿)(招标清单2026-08-31).XML 联系单.zip 常山县球川镇集镇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最终图审合格.zip 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3附件1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4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〇二四年十二月编制说明
一、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实际情况,制定《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4版)》(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二、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采用资格后审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其他项目可参照使用。
三、本示范文本的主要编写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5.《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6.《公平竞争审查条例》;7.《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8.《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9.《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96号,第378号修正);10.《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79号);11.《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403号);12.《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国家发改委等8部委令第16号);1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1号,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令第23号修改);1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7部委令第12号,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令第23号修改);15.《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30号,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令第23号修改);16.《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8部委令第20号);17.《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3号);18.《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19.《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2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22.《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浙委发〔2023〕20号);2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17号);2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浙江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1〕19号);25.《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2〕47号);26.《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建市〔2010〕88号);27.《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8.《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9.其他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使用指南总体要求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应使用本示范文本编制招标文件。有下划线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空白部分,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填写,文字应采用斜体字;确实不需要填写内容的,用“/”标示。“(”为选择性条款,如需选用则在“(”内打勾。除“可选择部分、下划线空白部分、斜体字部分”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或填写外,其他文字不得改动。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