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本级 | 交直流电测量仪器项目概况测量分析仪(时域、频谱、视频)与电气测试配套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9月23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300261470030000034 项目名称:测量分析仪(时域、频谱、视频)与电气测试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019800 最高限价(元):593800,2426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变频电源与信号分析仪器采购 数量: 1批 预算金额(元): 5938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备注: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标项二 标项名称: 负载柜采购 数量: 1批 预算金额(元): 2426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备注: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一、标项二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各标项均为货物类项目,属于【工业】行业,要求所有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至2026年9月23日09:30,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9月23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2.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9月23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投标人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线上);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询问和质疑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25〕11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2022年7月1日和2026年1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本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各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2)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将被拒绝。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各标项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投产品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3)本项目各标项均不允许分包、转包;4)支持创新发展: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 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值为满分。 (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 2)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3)投标人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 4)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 5)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6)解密用的CA为制作投标文件的CA。 (5)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中标人承担。请投标人尽早完成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供应商注册页面) (6)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 (7)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双屿鞋都一期31号地块 项目联系人(询问):唐女士 联系电话(询问):0577-88915440 质疑联系人:周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887555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温州品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19号宏嘉大厦2幢2005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邵海勇、泮赛琼 联系电话(询问):18967751006、18158772688 质疑联系人:潘晓洁 质疑联系方式:1526775867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温州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