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盖提县2026年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JZYH-(CG)GK2026-08-02

二、项目名称:麦盖提县2026年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1新疆星火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恒轩街西湖御园3期报价:99000(元)88.83新疆羽彩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和静镇东归大道北侧新城时代佳园A4幢2层15报价:300000(元)89.64新疆北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苏州东街558号碧桂园·天玺小区9栋综合楼商业2楼报价:144000(元)89.85喀什市恒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多来特巴格路 264 号综合办公楼二楼报价:300000(元)91.4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2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数字技能类培训(人工智能训练师)数字技能类培训(人工智能训练师)数字技能类培训(人工智能训练师)培训合格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及以上)或合格证55人。2026年9月至2026年12月,具体服务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以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为准。2架子工培训架子工培训架子工培训培训合格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及以上)或合格证200人。2026年9月至2026年12月,具体服务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以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为准。3服务类(长期照护师)培训服务类(长期照护师)培训服务类(长期照护师)培训培训合格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及以上)或合格证120人。2026年9月至2026年12月,具体服务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以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为准。4餐饮业类(烧烤、面点、烹调等)培训餐饮业类(烧烤、面点、烹调等)培训餐饮业类(烧烤、面点、烹调等)培训培训合格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级及以上)150人。2026年9月至2026年12月,具体服务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以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燕,王秀华,刘源,孙保显,黄园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代理费收费标准协商确定,本项目代理费收费费率为1.5%,以中标(成交)金额为基准计算计取,各标项分别计算计取,不足五千元按五千元计取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麦盖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 址:麦盖提县南网大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方式:1500998820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新疆泽煜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和谐街道便民路社区深喀大道121号1幢2层S01-7号商铺联系方式:1669009201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何紫薇电 话:16690092019附件信息:麦盖提县2026年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二次)-招标文件.docx372.5K中小企业声明函127.0K中小企业声明函231.7K中小企业声明函131.6K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麦盖提县2026年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二次)品目采购单位麦盖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6年09月02日 20:40评审专家名单刘源,孙保显,王秀华,黄园瑛,杨燕总中标金额¥84.300000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何紫薇项目联系电话16690092019采购单位麦盖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购单位地址麦盖提县南网大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009988209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泽煜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和谐街道便民路社区深喀大道121号1幢2层S01-7号商铺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6690092019麦盖提县2026年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XJZYH-(CG)GK2026-08-02)第一册招标人:麦盖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刘江联系电话:15009988209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泽煜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何紫薇联系电话:16690092019目录第1章投标人须知3一总则3二招标文件6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1五开标及评标12第2章投标文件格式34第3章投标邀请61第4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66第5章项目服务需求71第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79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90附:退投标保证金的函....................102第1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投标人。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或给予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的任何有价值物品或服务。一经发现,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5.1招标文件分为三册共7章,内容如下:第一册投标人须知第1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册第2章投标邀请第3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4章服务需求第5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三册第6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2如本文件的前后内容不一致,以最后描述为准。5.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为了保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8.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8.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的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3无论招标文件第5章服务需求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构成9.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9.2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10.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1.投标报价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主体投标标的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的价格(如适用),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1.3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1.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2.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0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2条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2.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原件。12.4投标人未按本须知第12.1和12.3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