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龙腾街道珠港社区居民委员采购“海滨路沿海区域“三无”船舶整治及环境整治项目”结算审核服务采购项目名称: 汕头市龙湖区龙腾街道珠港社区居民委员采购“海滨路沿海区域“三无”船舶整治及环境整治项目”结算审核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0507MEA9303112604132089 项目业主: 汕头市龙湖区龙腾街道珠港社区居民委员会 服务机构: 桃花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汕头市龙湖区龙腾街道珠港社区居民委员采购“海滨路沿海区域“三无”船舶整治及环境整治项目”结算审核服务 合同编号: 440507MEA9303112604132089 合同总金额: ¥1,8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6年04月22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6年04月22日至2026年10月22日 服务内容: 该项目位于汕头市龙湖区龙腾街道珠港社区海滨路(滨海湾南面)路段,施工内容为:委托施工对该区域存在违规窝棚、废弃船只、涉渔“三无”船舶停靠及环境脏乱等问题进行清理,施工单位报送结算价为:49216.1元,现需采购服务单位对该项目结算进行审核并出具报告。 合同附件合同编码:THBJSS-41-2026021.pdf 汕头市龙湖区龙腾街道珠港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6-09-02 合同编码:THBJSS-41-202602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书委托单位(甲方):汕头市龙湖区龙腾街道珠港社区居民委员会受托单位(乙方):桃花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工程项目的结算造价进行审核,为明确双方职责,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执行第一条、委托项目概况(一)工程名称:海滨路沿海区域“三无”船舶整治及环境整治项且(二)工程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龙腾街道珠港社区第二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1、负责按乙方的要求提供完整的工程结算书、竣工图纸、合同书、设计变更、签证等有关资料给乙方,并对其准确性、真实性及合法性等负责;2、派员与乙方进行工作衔接并给予工作上的配合;3、协调处理好各方关系。(二)乙方1、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全部有效资料,根据汕头建设局、定额造价站的有关规定,执行有关的定额及文件及规定,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对结果的质量负责;并负责提交《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四份给甲方;2、乙方对在服务中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及其资料负责保密;3、保证在收到结算书、竣工图纸、合同书、设计变更、签证等有关资合同编码:THBJSS-41-2026021料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审核。第三条、审核期限1、乙方应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完成各工程项目的审核工作,但甲、乙双方应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甲方应及时提供、补充有关资料,确定有关事项,由不可抗力造成延误的时间,其审核期限相应顺延。第四条、服务费及付款方式(一)、服务费口咨询服务费按粵价函[20111742号文件规定计取。回咨询服务费按¥1800元(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一次性包干计算。(二)付款方式结算审核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后乙方开付税票给予甲方,甲方在收到符合要求的发票后十五天内将全部服务费结付清给乙方。第五条、其它1、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出现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2、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甲、乙双方及其授权代表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书内容全部履行完毕之日终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代表:电话:电话:日期:2026年4月7日日日期:2026年4月22日4同编码:THBJSS-41-2026021授权委托证明书致:汕头市龙湖区龙腾街道珠港社区居民委员会兹授权我司在广东省汕头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桃花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为我司代理单位,代表我司就“海滨路沿海区域“三无”船舶整治及环境整治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事宜与贵单位进行谈判、协商有关委托合同条款及细则,并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权利义务,该项目有关合同的合同价款由我司代理单位代收,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全由我司承担。有效期限:自本授权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授权书所涉及项目的合同执行完毕或废止。授权单位:桃花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被授权单位:桃花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盖章)(签章)授权委托人:日期:29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