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CZ2026-1017

二、合同名称: 南沙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2026学年物业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CZ2026-1017

四、项目名称: 南沙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2026学年物业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广州市南沙区大塘小学 地 址: 南沙区黄阁镇先锋路14号联系方式:18002208633供应商(乙方):广州南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西115号123房联系方式:020-39099115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大塘小学2026学年物业服务集中采购项目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主要标的数量:1.00项主要标的单价:206541.00元合同金额: 20.6541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南沙区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0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02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甲方:广州市南沙区大塘小学电话:020-34970243乙方:广州南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电话:020-3909911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南沙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2026学年物业服务集中采购项目采购包2”(项目编号:CZ2026-1017)采购文件的要求和采购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甲方,甲乙双方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贰拾万陆仟伍佰肆拾壹元(¥206.541元)人民币。合同金额包含所有服务人员的用工费用、离职补偿金、保险、管理费、培训费、各类加班费(法定节假日等)、值班费、岗位补贴、员工福利、利润、设备、工具、工会费、维护修理、各种税费,政策性文件规定、采购文件规定及项目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各项应有的费用。上述未列明,但供应商认为所需的其他费用也包含在内,不接受供应商任何因遗漏报价而发生的费用追加。供应商应考虑合同期内的物价、政策等所有风险因素,在投标时自行预测并纳入投标总价中。合同期内若涉及本地区最低工资、社保缴费基数等上调,涉及工资差额、固定岗位工资差额、假日工资差额、社保差额部分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二、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保洁服务、绿化养护服务、水电零星维修服务,同时提供大型活动场地布置、大型考试后勤保障、会务服务、全套应急管理等配套物业服务。具体要求如下:1.保洁服务:负责校园室内外公共区域(教学楼、办公楼、卫生间、楼道、校道、广场、运动场等)的日常清洁、保洁,将垃圾清运至校内指定收集点;落实保洁频次标准,寒暑假期间保持基本环境清洁,每周不少于2次全面保洁;落实消杀消毒,达到《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一级质量要求。2.绿化养护服务:校园内绿地、花坛、乔灌木的日常浇水、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杂草清除等基础养护;执行《广东省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二级养护标准;负责室内阴生植物摆放、养护更换,协助法定节假日环境美化布置;绿化工具、耗材由甲方负责采购。3.水电维修服务:负责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管网、照明、风扇、门窗等常用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检、故障排查、小修小补及应急处置;设立24小时报修电话,落实各层级故障处置时限,每月开展1次全面设施巡查并形成书面台账;大型、特种设施设备专业维保由采购人另行聘请专业公司并承担费用,乙方负责监督维保单位作业,做好巡检记录,发现违规作业及时制止并上报甲方。4.其他配套服务:大型活动场地布置服务、大型考试后勤保障服务、会务服务;落实天气灾害、设施抢修、停水停电、意外伤害、传染病处置、大型活动保障等各类应急处置,制定应急预案及演练计划,发生应急事件5分钟内到场响应。5.管理及其他工作:落实人员培训考核、投诉处理、信息化工单巡检管理;完成甲方临时搬运、活动保障、专项检查任务;落实节能环保管理,做好能耗统计分析;做好全套物业服务档案台账;进场完成与前任物业交接,服务期满完成与下一任物业交接。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依据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对乙方全部物业服务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考核;有权按照考核结果与服务费支付挂钩。2.有权书面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服务人员。3.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乙方服务达不到标准,有权下达书面整改通知:累计三次书面整改通知乙方未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按合同违约条款终止合同,并报监管部门处理,造成损失的有权向乙方追偿。4.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5.协调校内各部门配合乙方物业服务开展,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6.甲方负责学校大型设备、特种设备专业维保的采购并承担相关费用,对乙方的监督维保作业情况进行检查。7.按照财政资金支付流程,乙方提交合规发票及相关资料后,甲方办理支付流程:因学校财务程序、财政国库支付造成付款延迟,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但乙方必须先行垫付物业员工工资,保障服务质量、服务不中断。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依据招投标文件及本合同服务内容,向甲方提出服务相关建议,严格落实全部服务标准。2.服务实施过程中,如有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甲方报告。3.严格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按甲方的要求开展服务工作,落实24小时报修电话,执行各类故障、应急事件响应时限,完整留存巡检、维修、消杀、绿化养护全套书面台账档案。4.服务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更换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服务人员。5.在本合同服务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服务、本合同业务活动相关的资料。6.不允许合同分包,乙方不得转包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服务。7.建立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师生物业报修、意见建议并反馈处理结果。8.遇突发事件、突击检查无条件随叫随到,配合甲方处置。9.做好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人员排班及值班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临时性服务任务。10.进场阶段完成与上一任物业服务单位交接;服务到期,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与下任物业服务单位交接。11.依法用工,足额发放员工工资、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因乙方未依法缴纳社保产生全部责任、赔偿均由乙方承担。12.乙方派驻甲方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属于乙方员工,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派驻人员发生人身伤害、违法违规行为,全部后果、经济赔偿、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五、服务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止。

六、付款方式(各学校根据预算支付计划分期支付)1.本合同的服务费分三期支付。第一期费用为合同金额的30%,即¥61,962.30元,大写金额:人民币陆万壹仟玖佰陆拾贰元叁角;第二期费用为合同金额的40%,即¥82,616.40元,大写金额:人民币捌万贰仟陆佰壹拾陆元肆角;第三期费用为合同金额的30%,即¥61,962.30元,大写金额:人民币陆万壹仟玖佰陆拾贰元叁角。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等额有效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请款手续。2.乙方提供发票不符合要求的或拒绝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任何责任。3.因本合同使用的是财政资金,付款时间为甲方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甲方不承担因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时间所导致的延期付款责任。

七、服务验收甲方对整个合同执行期间进行不间断的监督,定期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并组织乙方共同巡查,根据考核情况在验收表格上写明验收的结果,经双方人员签名后方有效。考核结果与服务费支付挂钩;出现岗位人员空缺,乙方须一周内补齐,长期空缺拒不整改甲方有权处罚乃至解除合同

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一、其他1.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3.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4.合同服务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一式陆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广州市南沙区大塘小学乙方:广州南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约代表:表签约代表: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沈锋路14号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西115号123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1157068170524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大岭支行账号:678276199029电话:020-34970243电话:020-39099115签约日期:2026年9月1日签约日期:20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