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EV风力发电导入项目FTEV风力发电导入项目招标项目FTEV风力发电导入项目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实际使用单位为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服务名称:FTEV风力发电导入项目 2.2实施地点: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厂区内 2.3服务期限: 合同签约完成后,乙方尽快办理核准手续,27年6月1日前入场施工 27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网发电,以上两项时间点如期未能满足情况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政府或电力部门政策调整导致的延迟除外。计划并网供电时间20年,预计自2028年1月-2047年12月 2.4最高投标限价:有, 消纳率区间分为7个梯度,每个消纳率区间的按照目录电价设定折扣比例如下: ①消纳率≥80%:不高于目录电价折扣比例62%; ②70%≤消纳率<80%:不高于目录电价折扣比例65%; ③60%≤消纳率<70%:不高于目录电价折扣比例68%; ④50%≤消纳率<60%:不高于目录电价折扣比例71%; ⑤40%≤消纳率<50%:不高于目录电价折扣比例74%; ⑥30%≤消纳率<40%:不高于目录电价折扣比例77%; ⑦消纳率<30%:不高于目录电价折扣比例80%。 各投标单位在以上折扣基础上,统一报一个折扣比例,作为商务报价。 如:供应商投标为9折,则消纳率<30%情况的实际合同电价为:80%*0.9=72%,其他区间同理。 2.5 项目规模: 1)采用EMC模式(即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投标人投资、建设、运营,且与招标人分享节能效益)建设分布式风力发电项目,装机容量为8MW-12MW,具体以电力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2)招标人负责提供项目用地作为本项目电站建设载体,为项目的申报和建设提供所有必要便利条件,投标人负责本项目设计、设备采购、建设安装、运营、维护,招标人在需要外购国网电力时优先使用本项目所发电量,并享受本项目约定优惠电价和全部发电的绿证权益及减碳权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投标人承诺在建设安装阶段需委托具备以下资质的厂家实施,并提供承诺书: 2) 投标人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至少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应提供承诺函。 3) 投标人或其委托的施工单位至少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如果项目执行过程中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要具备其他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中标人需委托相应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应提供承诺函。 3.1.2财务要求:提交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2024年、2025年中任意连续两年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股东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投标人成S立时间介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免于提交2023年资料;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4年1月1日的,免于提交2023和2024年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 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 2) 审计报告应当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3) 被审计单位、报表编制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 上述资料不得遮挡、涂抹或篡改; 5) 资产负债表为当年12月31日的报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报表; 6) 净利润不得连续两年为负值(如提供合并报表,以合并数据为准); 7) 审计报告中应带有二维码或带有查询验证审计报告真实性的网址。 3.1.3业绩要求:提交合同日期自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的2个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 投标人应是合同的投资方;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工程名称、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 类似业绩是指分布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储能、综合能源相关能源管理合同(EMC模式)。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分公司投标。分公司投标时使用总公司资质、财务、业绩、人员等资料无效;只接受投标人作为主体的相关资料;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承诺函,总公司承诺如分公司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由总公司承担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总公司投标时允许使用分公司车辆、业绩等证明材料。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9月01日22:00至2026年09月08日23: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招标项目此阶段平台服务费为600元 4.3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22日09:00,温馨提醒,投标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可能发生的网络拥堵、故障等情形,建议提前一日上传投标文件,否则由此造成无法上传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文件信息。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确认 本项目采用的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1 确认(适用于邀请招标)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领购招标文件视为确认参与投标;未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领购招标文件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不得再参加投标。 7. 联系方式 7.1 投标人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投标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等。  7.3 CA办理 0431-8074529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7.4 财务专员 电话:19729070285,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招标文件费、平台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CA办理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北部玉砂道滨鸿产业园以东 联系人:郭志超 电话:15620112079 7.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葛鹏飞、安明娟 座机:0431-81868674、0431-80531741 手机:17790040722、15122313522 邮箱:gepengfei@faw.com.cn、anmingjuan@faw.com.cn 7.7 为进一步为广大供应合作伙伴打造良好合作环境,铲除腐败问题,中国一汽各单位特设置举报通道,欢迎您向我们如实反映招投标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与我们携手打造“阳光、合规、透明”的采购生态。 招标人: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 纪委举报电话:022-66231220 纪委举报邮箱:FTMC_tftm_jw@ftmc.cn 8. 投标人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中标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投标人异地开标须知 10.1投标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EDG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Microsoft.NET Framework 4.6组件; 10.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标失败,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项目类型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操作0736-ZB20261027/01 FTEV风力发电导入项目 服务2026-09-01 22:002026-09-08 23:002026-09-22 09:00【我要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