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01241044520261

二、合同名称:沁县南里镇樊村以工代赈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4302026BCS00027

四、项目名称:沁县南里镇樊村以工代赈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沁县南里镇人民政府地 址:沁县南里镇南里村联系方式:0355-7186047供应商(乙方):山西八建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和平北路西宫南二巷46号联系方式:13546468341

六、合同主体信息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沁县南里镇樊村以工代赈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792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工期:12个月(365日历天)项目经理:张鹏执业证书信息:注册二级建造师晋21420152016420462.合同金额(元):7920000.00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沁县南里镇樊村,12个月(365日历天)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附件信息:樊村施工合同.pdf沁县南里镇樊村以工代赈项目合同(11N01241044520261).pdf(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沁县南里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山西八建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沁县南里镇樊村以工代赈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沁县南里镇樊村以工代赈项目2.工程地点:沁县南里镇樊村3.项目编号:1404302026BCS000274.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5.工程内容:旧路拆除13541.35平方米,道路土方开挖2437.44立方米,土方回填及压实13541.35平方米,级配碎石垫层填筑2031立方米,18厘米水泥混凝土路面铺设13541.35平方米;铺设DN300污水管5685米,DN110接户污水管1085米,砌筑污水检查井217座,100立方米钢筋混凝土化粪池4座,路面恢复3530平方米;砌筑毛石挡土墙773立方米等。6.工程承包范围:招标清单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8月7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7准)。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8月6日。实际竣工日期按开工报告相应顺延)工期总日历天数:12个月。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柒佰玖拾贰万元整(¥7920000元);不含税价为人民币(大写)柒佰贰拾陆万陆仟零伍拾伍元零伍分(¥7266055.05元);适用税率:9%,税金:人民币(大写)陆拾伍万叁仟玖佰肆拾肆元玖角伍分(¥653944.95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含税价)人民币(大写)柒万肆仟肆佰柒拾叁元零柒分(¥74473.07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含税价)人民币(大写)(¥/元);8(4)暂列金额:(含税价)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元整(¥28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张鹏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9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6年8月6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沁县南里镇人民政府签订。

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0

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壹拾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陆份,承包人执拾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章)(签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40430012410445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0776703141P地址:沁县南里镇南里村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和平北路西宫南二巷46号邮政编码:046400邮政编码:030027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裴卓非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355-7186047电话:0351-5630399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山西沁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里支行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漪汾街支行账号:5006290900036账号:0910014170010637…(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沁县南里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山西八建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沁县南里镇樊村以工代赈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沁县南里镇樊村以工代赈项目2.工程地点:沁县南里镇樊村3.项目编号:1404302026BCS000274.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5.工程内容:旧路拆除13541.35平方米,道路土方开挖2437.44立方米,土方回填及压实13541.35平方米,级配碎石垫层填筑2031立方米,18厘米水泥混凝土路面铺设13541.35平方米:铺设DN300污水管5685米,DN110接户污水管1085米,砌筑污水检查井217座,100立方米钢筋混凝土化粪池4座,路面恢复3530平方米:砌筑右挡土墙773立方米1等。6.工程承包范围:招标清单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8月7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7准)。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8月6日。实际竣工日期按开工报告相应顺延)工期总日历天数:12个月。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柒佰玖拾贰万元整(¥7920000元);不含税价为人民币(大写)柒佰贰拾陆万陆仟零伍拾伍元零伍分(¥7266055.05元);适用税率:9%,税金:人民币(大写)陆2拾伍万叁仟玖佰肆拾肆元玖角伍分(¥653944.95动。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含税价)人民币(大写)柒万肆仟肆佰柒拾叁元零柒分(¥74473.07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L(¥/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含税价)人民币(大写)¥元);8(4)暂列金额:(含税价)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元整(¥28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张鹏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40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9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6年8月6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沁县南里镇人民政府签订

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0

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壹拾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陆份,承包人执拾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404300124104451(签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0776703141P/地址:沁县南里镇南里村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和平北路西宫南二巷46号邮政编码:046400邮政编码:030027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裴卓非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355-7186047电话:0351-5630399传真:传真:电子信箱:楼电子信箱:3开户银行:山西沁县农村商业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漪汾街支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里支行账号:5006290900036账号:0910014170010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