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武城县和悦佳苑市政配套休闲公园工程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428000202602000047A_001

二、合同名称: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武城县和悦佳苑市政配套休闲公园工程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428000202602000047

四、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武城县和悦佳苑市政配套休闲公园工程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武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地址:联系方式:0534-2178101供应商(乙方):德州鑫泽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四女寺镇孝女路中段路西联系方式:1516591112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1307.888612307.888612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并交付使用,地点位于德州市武城县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8-3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9-01

九、其他补充事宜: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武城县和悦佳苑市政配套休闲公园工程采购项目合同.pdf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武城县和悦佳苑市政配套休闲公园工程采购项目合同.pdf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项目名称: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武城县和悦佳苑市政配套休闲公园工程采购项目合同编号:SDGP371428000202602000047A_001计划编号:37142800050800120260013采购人:武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供应商:德州鑫泽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立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目录

一、合同协议书

二、通用条款

三、专用条款

四、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五、安全生产合同

一、合同协议书采购人(全称):武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供应商(全称):德州鑫泽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武城县和悦佳苑市政配套休闲公园工程采购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武城县和悦佳苑市政配套休闲公园工程采购项目。2.工程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并交付使用,地点位于德州市武城县。3.工程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供应商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佰零柒万捌仟捌佰捌拾陆元壹角贰分(¥3,078,886.12元);其中: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工程竣工结算值不包含暂列金额。2.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

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3,078,886.12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

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方式:□其他支付方式:

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

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如果有);(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一、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二、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6年8月31日签订。

三、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武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签订。

四、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

六、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 (公章)供应商: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签字)住所: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四女寺镇孝女路中段路西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0534-2178101电 话:15165911121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山东武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账号:9140114050142050005751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二、通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的通用条款。

三、专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中有关条款的补充、删改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编号的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如果本合同专用条款与合同通用条款之间有不同之处,以本合同专用条款为准。本合同不予否定的(或提及的)通用条款视为认同。其余的条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中的《专用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供应商的书面承诺。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山东省、济南市的地方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章、规定。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的市政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施工技术标准、建设工程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以及有关建筑质量、安全施工、建筑材料备案证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第1.5条。1.6图纸和供应商文件1.6.1图纸的提供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图纸的数量:2套;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纸。1.7联络1.7.1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采购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采购人指定的接收人为:业主派驻现场代表。供应商接收文件的地点:供应商施工现场项目部;供应商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采购人提供给供应商的图纸、采购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采购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采购人。关于采购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2.采购人2.2采购人代表采购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采购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已具备开工条件。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采购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开工条件。(2)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由采购人协助,供应商自行解决。(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由供应商自行进行现场管线调查,若有管线迁移,经采购人确认后承担费用。(5)由采购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采购人按部门规定办理。(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由采购人通知具体时间。(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供应商提出具体保护措施和价格,经审计和采购人确认后执行,费用由采购人承担。(9)双方约定采购人应做的其它工作:另行协商3.供应商3.1供应商的一般义务(5)供应商提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