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司法局关于屯城、坡心、南坤司法所业务用房维修维护项目公开遴选施工单位的公告 屯昌县司法局关于屯城、坡心、南坤司法所业务用房维修维护项目公开遴选施工单位的公告为消除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安全隐患,改善基层司法行政办公办案条件,现对屯城、坡心、南坤司法所业务用房维修维护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施工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本次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屯昌县屯城、坡心、南坤司法所业务用房维修维护项目 2、建设单位:屯昌县司法局 3、项目地点:屯昌县屯城司法所、坡心司法所、南坤司法所。 3、维修主要内容:对3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外立面老化部位处理、外墙渗水修补、墙皮脱落修复、廊亭渗漏处理、天井积水返潮整治,包含防水补漏、墙面修复、垃圾清运等全部相关工作,包工包料,具体以现场实地勘查为准。 4、工期要求:签订合同90日内全部完工并达到竣工验收标准。 5、质量及质保要求: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整体质保不少于1年。
二、参选单位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建筑维修、防水、装饰装修相关业务; 2、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施工设备、专业技术人员,有房屋修缮、防水补漏同类项目施工经验;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不良记录;参加本次遴选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安全生产事故记录。
三、需提交的遴选响应材料(全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装订成册) 1、单位简介及同类修缮项目业绩材料(合同或验收证明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参与的须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截图; 5、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含现场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垃圾清运、质保售后服务方案); 6、项目完整报价函(包含人工、材料、机械、清运、税费等全部费用); 7.响应文件有效期承诺函(有效期为响应截止日起90天)。注:所有材料一式一份,未密封、未加盖公章视为无效参选材料。
四、递交材料时间、地点 递交时间:2026至9月1日至2026年9月7日下午17:30分止,逾期无效。 递交地点:屯昌县司法局社会基层室办公室。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递交人员需携带上述报名所需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在规定时间内送达递交地点。材料送达时需进行现场登记,以送达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程荣花,联系电话:0898-36811018 屯昌县司法局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