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6年医疗责任险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时间:2026-08-31 21:35 信息来源:四川 省份:四川省 项目概况 2026年医疗责任险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0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5100012026002567项目名称:2026年医疗责任险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1,000,000.00元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 (1)供应商提供有效的《保险许可证》或《金融许可证》。【本项目允许分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参与,但只能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参与且,应提供总公司出具的委托其参与本项的授权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9月01日至2026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时间:2026年09月0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采购品目:其他保险服务; 采购计划号:51000026210200081931[2026]06653; 采购监督机构:四川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本国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太平街25号联系方式:0830-26061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联系方式:1311188179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严睿、张慧静、周备、沈润莲电话:13111881792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08月31日相关附件:采购需求.docx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0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000,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C18049900 其他保险服务医疗责任险采购1.00(项)1,00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否否否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医疗责任险采购1.00(项)1,000,000.00总价无★注:本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医疗责任险采购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技术要求
一、保障范围:1、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在本保险期间内,由患者或其近亲属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投标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赔偿金额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续医费、交通费及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费用如尸体病理解剖费、鉴定费、查勘费、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不设免赔额)。人员共计:2769人,床位:3200床。2、在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保险期间及承保区域范围内,由于下列原因导致第三者(含患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时,投标人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医疗机构的公共设施存在缺陷;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对医疗机构内的公共设施管理不善或操作、维护不当;被保险人或其雇员的过失导致的火灾或爆炸;被保险人或其雇员的过失导致被保险人提供的食品引发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3、我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场所内遭受患方殴打所致人身伤害的;或有证据证明我院工作人员在非医院场所内因医疗争议遭受患方殴打所致人身伤害的。投标人应进行赔付。4、诊疗时间发生在保险承保期限内的纠纷案件,不管患者或家属何时投诉或起诉的,均为承保范围,如有多个诊疗时间段,只要其中有1个时间段的医疗行为,与纠纷争议相关联,则认定为承保范围。5、追溯期:3年。
二、理赔具体事项:1、医责险理赔资料:赔付金额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的案件,简易处理(医院提供赔付协议、患者身份证复印件、赔付费用单据、支付赔偿凭证等)。10万元以上的案件医院提供事故证明原件(医疗事故鉴定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其他证明材料)。2、损失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以下的医疗损害事故,以被保险人与患者协商结果为准,以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与患者方达成的赔偿协议作为责任认定的依据,并在理赔资料齐全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保险赔偿金的支付。3、损失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医疗损害事故,由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出具医疗事故认定书或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过错参与度鉴定作为责任认定依据;若以调解方式处理的,在投标人参与调解的情况下,以泸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的调解协议书作为责任认定的依据,在责任限额内赔付,并在理赔资料齐全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保险赔偿金支付。4、对于明确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重大赔案,被保险人提出书面申请,投标人在十个工作日内应先行预付赔款。在事故结案并确定最终赔偿金额后,保险人再行支付相应差额。5、自费部分:保险事故发生后,伤员在医治过程中产生的与事故伤情有关自费药费用,投标人不扣减自费用药部分。我院可与投标人理赔人员密切配合,及时提供、互通伤员相关信息,并在伤员医治过程中共同做好治疗费用的过程控制工作,减少事故总损失。6、精神抚慰金的快速协商处理:保险事故造成人员伤残死亡的案件,若第三方向我院提出精神抚慰金赔偿要求的,无需经过诉讼程序,可在当地法院判决惯例标准范围内,共同与第三方协商确定精神抚慰金赔偿金额,精神抚慰金在保险限额内赔付。7、查勘时效标准: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的接报案和上门调解服务。被保险人出险后如有需要,可直接与理赔服务专员或项目负责人联系查勘到达现场时间:接报案后城区30分钟内。8、当发生医疗投诉/纠纷时,投标人必要时需派出具备医学、法学知识的专业团队参加与患者的沟通协调会,积极、主动化解矛盾。9、赔付限额:每位患者赔偿最高限额不低于30万元,年累计赔偿最高限额不低于150万。
三、理赔程序约定1、被保险人应在纠纷案件发生后及时报案,提供患者的书面投诉信复印件(若有);患者在医院的相关诊疗资料:①门诊患者含对应病历、挂号记录、收费清单等;②住院患者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收费清单,如手术患者另附术前讨论、手术记录等